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许昌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许昌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金太阳示范工程是国家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项重大财政举措,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抢占新一轮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的具体措施。许昌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是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中的大型连片开发项目之一,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低碳城市、发展低碳经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示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一、项目概况
许昌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为“用户侧并网型”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装机容量2万千瓦,项目总投资3.2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6亿元,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0.2亿元,项目业主(许昌君阳电力有限公司)自筹1.4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为2392万千瓦时,节约标准煤9566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3845吨、二氧化硫717吨、粉尘6505吨。该项目已通过国家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列入2011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财建〔2011〕699号)。目前,国家已安排下达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1亿元。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2012年6月底前竣工投产。
(二)主要任务:1.落实25万平方米以上可利用建筑屋顶25年的使用权并与其所有者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2.完成项目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接入系统设计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3.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订购及工程、监理招标等建设准备;4.分区域、分批次进行建筑屋顶预处理、安装多晶硅太阳能组件、逆变器及附属系统、系统试运行;5.竣工验收,投入商业运行。
三、职责分工与时间要求
(一)市发展改革委: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审核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研究支持项目建设与企业持续运营的政策措施。
(二)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促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市环境保护局:11月30日前,协助项目业主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与审批。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监督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四)市供电公司:12月31日前,协助项目业主完成接入系统设计的编制与审批。对项目建设、运营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全额收购项目运营期间的富余电量。
(五)许昌新区:11月20日前,与项目业主签订投资协议;11月30日前,协调项目业主与区域内建筑屋顶所有人签订屋顶租赁协议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可利用的建筑屋顶面积需达到2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许昌县、魏都区与中原电气谷:在许昌新区的统筹安排下,11月30日前,组织项目业主与辖区内建筑屋顶所有人签订屋顶租赁协议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在本辖区内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七)许昌君阳电力有限公司:11月30日前,与屋顶所有人签订满足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所需要的建筑屋顶使用权租赁协议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12月31日前,按照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完成公司注册、项目审核、环境影响评价、电网接入设计的项目前期工作,并完成工程设计、设备订货、工程与监理招标等建设准备;2012年6月底前,完成光伏组件及辅助系统安装、试运行,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许昌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市委、市政府成立“许昌新区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指挥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许昌新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组织项目建设,许昌县、魏都区和中原电气谷要明确领导和责任单位,全力配合相关工作,争取实现2011年底前开工、2012年上半年竣工投产的目标。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服务意识,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高项目审核、环境影响评价、并网许可、规划审批等各环节的效率,切实做好技术服务、技术指导和施工配合,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鼓励引导相关企业为项目实施提供便利条件。要通过多种媒介宣传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重大意义,召开初步选定并拥有可利用建筑屋顶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消除其疑虑和观望情绪,尽快与项目业主签订建筑屋顶租赁协议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三)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一是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的规定,免征或减征合同能源管理单位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二是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简化程序,积极支持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努力提高电网对光伏发电的接纳能力。加快智能电网建设,为项目提供便捷接入、可靠送出的网络支撑服务;鼓励项目业主利用储能技术平抑电压波动,提高电网对光伏发电的接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