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许昌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生态许昌建设步伐,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和《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现就许昌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林业生态许昌的目标,认真实施《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强力推进许昌新区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生态廊道精品工程,继续抓好村镇绿化、农田防护林体系和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全面完成林业生态建设年度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任务
全市林业生态建设造林任务19.13万亩(其中,新增花卉苗木面积6.5万亩,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7000亩,生态廊道建设2.53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2.12万亩,山区生态体系建设3.2万亩,村镇绿化7100亩;补植补造3.37万亩);林业育苗任务1.6万亩;中幼龄林抚育任务2.88万亩;城区新增绿地1190亩,改造绿地267亩。
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积极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工作
1.花卉苗木产业发展
继续抓好景观苗木结构调整,做好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积极探索集约经营新途径,提高种植水平和经济效益。扩大鲜切花种植规模,完善配套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以蜡梅、观赏桃、玫瑰、月季等为主的木本切花,以百合、芍药、唐菖蒲、香石竹等为主的草本切花,以国庆菊、三色堇、羽衣甘蓝、矮牵牛等为主的鲜花品种,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带动鲜切花产业发展。新增花卉苗木面积6.5万亩,其中鲜切花1万亩;完成老基地完善改造任务5.5万亩。
2.许昌新区林业生态建设
突出发展高档花卉苗木,打造许昌新区生态建设新亮点。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村镇经济、自然条件和传统优势,大力发展石楠、紫薇、大叶女贞、悬铃木、栾树、蜡梅等市场前景广阔、品质优良的花卉苗木品种,形成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产品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绿色产业基地。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1万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港澳高速之间花卉苗木3260亩。
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
按照II级廊道(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绿化宽度20米以上标准;III级廊道(省道、景区道路等)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绿化宽度10米以上标准;IV级廊道(县乡道)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绿化宽度5米以上标准,完成生态廊道建设2.53万亩。全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廊道全部完成绿化任务。突出抓好311国道许昌至鄢陵段完善提升工作及311国道许昌至襄城段高标准绿化工作。
4.中幼龄林抚育工程
加强森林抚育,提高林地生产力,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工程2.88万亩,作业方式全部为抚育间伐。
5.村镇绿化工程
按照“速生树种围村、乡土树种上路、果品树种进院、闲置土地建园”的基本原则,对村庄内所有的道路、庭院、坑塘进行全面绿化。完成村镇绿化任务7100亩,绿化村庄115个,新建31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6.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一般平原农区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300亩以内、沙区林网网格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的标准,完成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12万亩。
7.城区生态绿化工程
按照“道路绿化形成景观,广场游园形成精品,出入市口形成靓点”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深化园林改革为动力,突出道路绿化建设重点,继续推进城区绿化建设,完成城区绿化建设工程63项,其中新建工程26项,续建工程2项,改造完善工程35项。新增绿地1190亩,改造绿地267亩。
(三)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
禹州市 责任人:王友华
1.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5700亩(含鲜切花2000亩)。
2.完成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3.1万亩。
3.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6000亩。
4.完成生态廊道建设62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郑尧高速7.6公里、永登高速11.8公里、禹神快速通道4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5.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6.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25万亩。
7.完成林业育苗3600亩。
8.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长葛市 责任人:史本林
1.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10000亩(含鲜切花400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港澳高速之间3000亩。
2.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6000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1万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京珠高速1公里、彭花路1.5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2500亩,绿化村庄20个;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万亩。
6.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000亩。
7.完成林业育苗2000亩。
8.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许昌县 责任人:赵庚辰
1.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1.5万亩(含鲜切花1000亩);老基地完善改造3万亩。
2.完成许昌新区林业生态建设9540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港澳高速之间3100亩。
3.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1000亩。
4.完成生态廊道建设30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东许昌县段4.1公里未达标路段提升改造及311国道西许昌县段高标准绿化工作,做好兰南高速600米、许尉高速500米、永登高速300米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5.完成村镇绿化任务500亩,绿化村庄15个;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6.完成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工程3500亩。
7.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200亩。
8.完成补植补造任务3000亩。
9.完成林业育苗2500亩。
10.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2项,续建工程1项,改造完善工程3项,新增绿地49亩。
11.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12.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鄢陵县 责任人:王志宏
1.完成新增花卉苗木面积2.6万亩(含鲜切花6000亩);老基地完善改造2万亩。
2.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5000亩。
3.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鄢陵段671米未达标路段提升改造及永登高速12公里、兰南高速5公里、S219线鄢陵段11公里、S237线鄢陵段8公里、S325线鄢陵段2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4.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工程3000亩。
6.完成林业育苗5500亩。
7.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35万亩。
8.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襄城县 责任人:苏建涛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7000亩(含鲜切花300亩)。
2.建设和完善农田防护林工程3239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2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襄城县段高标准绿化及兰南高速5公里、S328线襄城县段2.8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3500亩,绿化村庄50个;新建5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1000亩。
6.完成城郊森林及环城林带建设工程500亩。
7.完成中幼龄林抚育面积5056亩。
8.完成补植补造任务4000亩。
9.完成林业育苗2000亩。
10.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11.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魏都区 责任人:唐彦民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400亩(含鲜切花100亩);老基地完善改造5000亩。
2.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2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环城快速通道2公里、S237线魏都区段0.44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3.新建2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4.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49亩。
5.完成林业育苗200亩。
6.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6项,续建工程1项,改造工程3项,新增绿地379亩。
7.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建立1个县级林权管理中心,1个乡(镇、办)级林权管理站(所),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8.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许昌新区 责任人:韩国全
完成城区绿化新建工程2项,新增绿地51亩。
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人:王东晓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300亩(含鲜切花100亩)。
2.完成生态廊道建设900亩。
3.完成村镇绿化任务300亩,绿化村庄15个,新建2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4.突出抓好311国道经济开发区段高标准绿化工作。
5.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090亩。
6.完成林业育苗100亩。
7.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4项,改造完善工程1项,新增绿地42亩。
8.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9.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东城区 责任人:唐群喜
1.新增花卉苗木面积600亩(含鲜切花100亩)。
2.完成许昌新区林业生态建设460亩,其中石武客运专线与京港澳高速之间160亩。
3.完成生态廊道建设1800亩,按照省定生态廊道建设标准,突出抓好311国道东城区段390米未达标路段提升改造工作,做好京港澳高速1公里未达标路段补植补造工作。
4.完成村镇绿化任务300亩,绿化村庄15个;新建2个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
5.完成林业育苗100亩。
6.城区绿化完成新建工程12项,改造完善工程4项,新增绿地668亩,改造绿地99亩。
7.做好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完善提高和新造林地确权发证工作,全部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输机发证率达到99%以上。在林地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8.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9‰以内;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崔新宏
完成城区绿化改造完善工程18项,改造绿地55亩,补植乔木1965株。
市水利局 责任人:张广田
完成城区绿化改造完善工程2项,补植乔木2100株。
市公路局 责任人:杨钧安
完成城区绿化改造完善工程2项,改造绿地105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强化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政府主要领导是林业生态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领导机制。要把林业生态建设各项指标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对未完成年度绿化任务的县(市、区),取消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评先资格,并实施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深化改革,明晰产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度,切实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对尚未均分到户的集体林地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均分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个农户,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方要支持和鼓励农户通过林权管理中心(站、所),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促进集体林权规范流转,实现林业规模经营,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廊道建设要重点搞好土地调整,将调整后的廊道两侧土地确定为固定林地,实行业主经营,11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土地调整和隔离沟开挖工作。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要保证苗木质量。主干公路两侧栽植绿化观赏树种的胸径必须在5公分以上,干高1.8米以上;生态廊道和农开项目区林网建设,杨树苗高必须达到4米以上,胸径2.5公分以上;一般农田林网杨树苗高必须在3米以上,胸径2公分以上;环城快速通道两侧补植大叶女贞干高要达2米以上,胸径5公分以上,柳树干高2.5米以上,胸径8公分以上。二要确保栽植质量。栽植杨树要坚持实行大坑、深栽、透浇水,树坑直径和深度不低于60公分,栽后及时浇透水高培土。各类工程造林要优先采用当地苗木,坚持先挖坑、后起苗,随起随栽,不栽过夜苗,防止树苗水分丧失和夜间低温冻坏树苗。对新栽幼树要认真清理营养带,保证幼树成活和正常生长;对集中连片栽植的树木,要保证纵横成行,形成景观。三要创新造林模式。积极探索和推广林粮间作、林花间作、林菜间作、林药间作、林草间作、林禽一体等造林模式,既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总体经济效益,又解决农民近期收益问题。
(四)及早安排,抓好育苗。一要及早安排。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及早安排好育苗工作,做到苗木数量充足,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二要充分发挥国有场圃、育苗专业村、专业户的骨干作用,实现育苗规模化、科学化、基地化、专业化。要注重培育大规格果树苗木,为打造果树专业村奠定坚实的苗木基础。三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育苗新技术。杨树要重点推广107、108等速生、优质、抗病虫品种,力争做到就地育苗、就地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
(五)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要多方筹措资金。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的要求,每年安排不低于县级财政预算支出1%的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信贷投入,积极向花农、林农、果农发放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联保贷款。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二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2012年度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仍将重点用于扶持花卉苗木品牌打造和鲜切花发展。对积极发展《许昌市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振兴规划》中确定的主导花木品种和鲜切花品种的花木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努力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品牌,形成品牌优势。各县(市、区)生态建设扶持资金也要及时足额到位。
(六)加强管护,巩固成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提高控灾减灾能力,控制突发性林木病虫害的危害,促进森林健康。强化植物检疫执法,切实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保障花卉苗木产业安全。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超限额采伐、无证采伐。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依法严格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干部群众树立依法治林观念,自觉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七)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市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市林业局负责对各县(市、区)林业生态建设进行督导,市住建局负责对城区绿化进行督导,市旅游局负责景对观道路绿化完善工作进行督导,市监察局全程监督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促其整改。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按照《许昌市林业生态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