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上下大力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质量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长葛市人民政府等9个优秀单位、鄢陵县人民政府等12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实现质量立市工作新跨越,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受表彰单位名单
一、质量立市工作优秀单位(9个)
长葛市人民政府
许昌县人民政府
魏都区人民政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工商局
二、质量立市工作先进单位(12个)
鄢陵县人民政府
襄城县人民政府
东城区管委会
许昌市科技局
许昌市旅游局
许昌市环保局
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畜牧局
许昌市水利局
许昌市农业局
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