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204-00027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2-04-25 16:58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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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许政办[2012]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2〕28号)精神和我市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总体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一套表改革任务

    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是统计业务流程的系统再造,是统计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有利于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查单位的重复填报;有利于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既能有效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各类经济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又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负担。

    根据全国企业一套表改革的总体安排,自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起,在全市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劳动工资、科技、能源、服务业等主要统计专业的全面调查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一套表改革,按照“全国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采集原始数据”的方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强化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保障

    企业一套表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能否顺利推进,直接影响市、县两级GDP核算基础数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许昌市企业一套表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企业一套表改革的具体组织工作,对基层单位、企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加强单位名录库建设,做好数据采集、审核、汇总等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新建和成长型“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向统计部门报送认定审批材料,协助解决企业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将企业一套表改革及推广应用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市、县、乡三级统计网络建设、硬件配置以及统计业务和数据处理软件培训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套表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统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做好企业数据的催报工作。督促和帮助企业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规范统计台账、配备网络直报专用电脑、保障直报网络通畅、及时更新企业联系方式等,确保数据上报不受影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资质以内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一套表工作进行指导,提供企业名录库,帮助统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做好企业数据的催报工作。督促和帮助企业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规范统计台账、配备网络直报专用电脑等,确保数据上报不受影响。

    市商务局:负责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一套表工作进行指导,定期提供企业名录,帮助统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做好企业数据的催报工作。督促和帮助企业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规范统计台账、配备网络直报专用电脑等,确保数据上报不受影响。

    市编办、民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负责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情况及其有关行政资料,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共同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工作。

    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企业一套表改革的重要意义,对各阶段工作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让社会各界和广大调查对象了解、理解、配合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为改革的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督查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数据质量的全程监管,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改革有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督促指导,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各级统计部门要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利用《统计法》等政策法规,规范企业报表行为。对拒绝提供统计数据、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或不配合统计机构完成报送任务的企业,相关部门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依法查处。

    附件:许昌市企业一套表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许昌市企业一套表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献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新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继周(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张传艳(市编办副主任)

    谢义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建中(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何长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办公室主任)

    李珂(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耀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魏福有(市商务局调研员)

    邢红霞(市国税局副局长)

    于奎(市地税局副局长)

    郭浩志(市工商局副局长)

    杜明(市质监局副局长)

    高彩霞(市纪委驻市统计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高彩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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