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54号.doc)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54号.doc)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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