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20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质量立市”战略实施,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企业不断引入先进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2010〕8号)规定,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新闻媒体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长葛远东陶瓷有限公司4家单位2012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懈进取,再创佳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注重典型培养和示范带动,推动质量立市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按照“持续促发展,切实转方式,着力惠民生,争创新优势”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为推动许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