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许昌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5月30日
许昌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和类型
根据《许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年)》,经野外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补充及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确定,2013年全市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148处,按行政区划分布为:
禹州市地质灾害隐患点111处,其中地面塌陷88处、滑坡17处、崩塌3处、河流塌岸1处、潜在不稳定斜坡1处、山体裂缝1处。主要分布在禹州市鸠山镇、磨街乡、方山镇、文殊镇、神垕镇、鸿畅镇、方岗乡、梁北镇、浅井乡、苌庄乡、朱阁乡、古城镇等12个乡镇,灾害种类主要是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
长葛市境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分布于后河镇、坡胡乡、石固乡、增福庙乡、官亭乡、老城镇6个乡镇。灾害种类主要是滑坡、地面塌陷、崩塌等灾害。许昌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4处,均为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分布在灵井镇、苏桥镇、榆林乡和椹涧乡。
襄城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6处,其中地面塌陷9处、崩塌6处、滑坡1处。主要分布在湛北乡、十里铺镇、紫云镇,灾害种类主要是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与防治责任单位
2013年我市重点防范县(市、区)是禹州市、长葛市、许昌县、襄城县、魏都区。主要防治区和责任单位如下:
(一)禹州市。责任单位:禹州市政府
1.方山—鸠山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方山—鸠山地面塌陷、滑坡高易发亚区内,包括鸠山乡东部和方山镇中部,面积34.42k㎡,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滑坡和不稳定斜坡,重点防治隐患点为西下庄三组塌陷、庄沟十二组塌陷、杏山坡寨滑坡、坡根滑坡和老龙窝滑坡。
2.文殊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文殊—磨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内,包括文殊镇葛沟、孟湾、贺庙等,面积7.46k㎡,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为贺庙塌陷、陈西塌陷和彭台塌陷。
3.磨街—神垕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磨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和禹州市神垕地面塌陷中易发亚区内,包括磨街乡常家门、尚沟及神垕镇西南大部分地区,面积28.42k㎡,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滑坡和不稳定斜坡,重点防治隐患点为白峪塌陷、边沟塌陷和张沟滑坡。
4.鸿畅—方岗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鸿畅—方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内,包括鸿畅镇北部和方岗乡杨北、李庄,面积28.12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为杨北塌陷、谷家沟塌陷、粉房门新村塌陷和杜北岩溶塌陷。
5.苌庄—浅井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苌庄—浅井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内,包括苌庄乡玩南、党沟、梨园沟和浅井乡马沟、陈硐、扒村,面积20.73k㎡,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高家门塌陷和扒村十组塌陷。
6.鸠山滑坡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鸠山滑坡、崩塌中易发亚区内,包括大鸿寨景区及周围村庄,面积7.74k㎡,地貌类型为山地,地质灾害类型均为滑坡,重点防治隐患点为大鸿寨滑坡。
7.苌庄—浅井滑坡重点防治区。位于禹州市苌庄—浅井滑坡中易发亚区内,包括长庄乡东北部和浅井乡西北部,面积15.40k㎡,地貌类型为山地,地质灾害类型均为滑坡,重点防治隐患点为磊磊石滑坡和贺家门滑坡。
(二)长葛市。责任单位:长葛市政府
后河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位于长葛市后河镇西北部崩塌、滑坡中易发亚区内,包括后河镇西北部冯家门、郑家门、陉山村和芝芳村,面积7.51k㎡,地貌类型为山地,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郑家门崩塌。
(三)许昌县。责任单位:许昌县政府
1.椹涧乡西北颍河河流塌岸重点防范区。该区由于颍河两岸的挖砂活动,导致河岸岩土体发生裂隙,易发生河流塌岸灾害,威胁耕地及周围居民安全。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采矿活动引发地裂缝、地面塌陷。
2.泉店煤矿矿区及附近村庄地面塌陷、地裂缝重点防范区。该区由于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公司泉店煤矿开采煤炭资源引发曹王村地面塌陷,威胁耕地及周围居民安全。重点防治隐患点为曹王村地面塌陷。
3.许昌铁矿矿区及附近村庄地面塌陷、地裂缝重点防范区。该区由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昌铁矿采矿活动可能会引发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威胁耕地及周围居民安全。重点防治隐患点为矿区范围内采矿活动可能引发的地面塌陷。
4.榆林乡中部颍河废弃河道周围塌岸重点防范区。该区由于人为在颍河废弃河道内挖砂,导致河岸岩土体发生裂隙,易发生河流塌岸灾害,威胁耕地及周围居民安全。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采矿活动引发地裂缝、地面塌陷。
(四)襄城县。责任单位:襄城县政府
1.十里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位于襄城县十里铺西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内,包括十里铺乡的余庄、鲍坡、单庄、侯东和侯西,面积6.42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鲍坡地面塌陷和侯东地面塌陷。
2.湛北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位于襄城县湛北西南地面塌陷高易发亚区内,包括湛北乡的武湾、周庄、坡李和侯楼村,面积8.67k㎡,约占许昌市总面积的0.17%。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隐患点为周庄地面塌陷和侯楼地面塌陷。
3.紫云镇北部崩塌重点防治区。位于襄城县紫云镇北部崩塌中易发亚区内,包括紫云镇的张村、侯庄、万楼,面积4.89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崩塌,重点防治隐患点为王家沟崩塌群。
4.紫云镇南部崩塌重点防治区。位于襄城县—紫云书院崩塌中易发亚区内,包括紫云山风景区及马涧沟、魏沟、柳树沟等村庄,面积6.70k㎡,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质灾害类型均为崩塌,重点防治隐患点为书院口崩塌。
5.首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位于襄城县首山滑坡、崩塌低易发亚区内,由于首山矿区多年采石弃渣形成滑坡、崩塌隐患,面积10.51k㎡,地貌类型为低山,重点防治隐患点为黄沟潜在滑坡。
(五)魏都区。责任单位:魏都区政府
老城区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位于魏都区老城区地面沉降低易发亚区内,面积7.75k㎡,由于地下水开采形成漏斗区,进而形成地面沉降。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县(市、区)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活动为抓手,按照“十有”(“十有”是指有组织、有经费、有方案、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标准,采取各种措施,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要求,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等,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应急预案。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和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管理体制。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气象、水利、教育、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铁路、旅游、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乡(镇)政府要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督促村级监测人员或受威胁单位及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及宣传培训、防灾演练等工作。各村委会要具体组织本村区域内隐患点巡查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避让、自救互救工作。各类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开展本矿区范围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负责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恢复治理。
(三)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考查评估体系。地质灾害易发区要进一步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安排专人进行连续监测,定期把监测资料报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对现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查找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测预警、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要将排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点,县、乡两级排查工作组要及时就地确定防灾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编制完善隐患点防灾预案,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四)做好汛期应急值守,落实防灾责任。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期,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大都是由于连降暴雨而引发。今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原则上定为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如汛期出现延期时,重点防范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立足防大灾、抗大灾应急演练,争取最大限度减少人民财产损失。汛期全市实行全天24小时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村组,汛期要组织群众收听收看预警预报,并指定专人负责对隐患点进行监测,签定防灾责任书,要根据地质灾害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五)搞好预警预报,完善应急措施。各县(市、区)要建设气象、水利、国土三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发布平台,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在加强监测预警基础上,更加突出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通过开展搬迁避让和临灾避险,有效规避灾害风险。汛期还要联合广播电视、通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工作,发现地灾险情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向责任单位致函,以便及时采取抢险避灾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许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通过演练,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磨合应急响应机制。
(六)做好地质灾害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对自然因素造成的险情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或者搬迁避让;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知识培训,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到“四应知”(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即: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