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6-00027
  • 信息分类:市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6-17 17:09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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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的通报

    许政[201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十届(2012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近日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国发〔2013〕13号)中,河南省共新增169处,其中我市16处古迹榜上有名,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三,约占全省新增“国保”总量的9.5%,是我市历次申报中通过数量最多,申报成功率最高的一次,一举为我市增添了16张国家级名片,全市“国保”数量由原来的7处跃升至23处。在第十届(2011—2012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申报方面,我市博物馆《许之昌—许昌历史文化陈列》以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大气恢弘、效果突出等优势,荣获2012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为我市争得了一枚中国文博界的“奥斯卡奖”。第七批“国保”申报工作的巨大成功和《许之昌—许昌历史文化陈列》十大精品奖的获得,对进一步丰富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内涵、彰显我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提升我市作为全省文物资源大市地位和影响、增强我市文化软实力、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产业大发展、建设文化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极大地增强了我市的文化自信。为此,市政府决定对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利用我市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加大对文化遗物的保护开发利用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水平,为我市在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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