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有关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7-00027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7-12 15:52
  • 名 称 :许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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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和驻许各单位:

    夏季气温高,极易出现强降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也是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平安度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防汛度汛工作

    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加强抢险队伍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河道、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内涝防范工作,抓好行业防汛、城镇防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气象和雨水情况的监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重大气象信息。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教育、旅游、职业卫生等十大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把煤矿安全摆在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责任落实、检查验收、矿井监察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持煤矿安全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煤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瓦斯、水害、火灾等煤矿事故发生。要加大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三、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商业密集区、车站以及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高层与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的检查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防火、防静电、防雷、降温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职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执勤战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夏季食物容易变质的特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乳制品、蔬菜、生肉及熟肉制品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环境卫生、食品存放和清洗消毒关。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突出抓好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露天餐饮业、中小型餐馆、冷冻饮品市场和集贸市场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原料存放、加工制做环境、餐具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的监督。要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改善卫生和饮食习惯,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做好食物中毒的监测、风险评估、预防与救治,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快速控制事态,降低损失程度。

    五、科学安排供电供水工作

    夏季是用电用水的高峰期。电力部门要科学调度、合理调配供电负荷,整合、优化检修方案,最大限度缩短电网非正常方式停电时间和设备停电时间,提高设备可用率。要认真落实保供电各项措施,组织人员重点开展夏季线路特巡,做好电网运行故障的紧急处理,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全市居民和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安全正常用电。供水企业要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强设备巡检和维护力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做好夏季用水保障工作。

    六、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置。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搞好应急演练,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预案,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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