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农业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金融办、台办等12个部门研究制定的2013年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25日
2013年许昌市卫生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
一、主要目标
坚持卫生对外开放创新驱动,突破引资办医工作瓶颈;督促东城区三级综合医院建成投用,做好新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培养10名以上卫生高层管理人员和中青年专家。
二、工作重点
(一)突破瓶颈,推动引资办医取得新进展。一是巩固已有的与韩国、深圳等境外、省外引资办医合作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广泛发布引资办医项目信息,切实加大合作项目推介力度,推动引资办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加大对东城区三级综合医院建设督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争2013年底竣工,2014年6月份投入试运营。
(二)持续创新,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新领域。认真学习借鉴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合作经验,积极开展科研合作项目,在重点学科、拔尖人才方面开展务实有效的科研合作项目,提升科研竞争实力和医疗服务能力。
(三)注重实效,开创人才输出培养新局面。一是以提高卫生管理能力为重点,借助全省医疗卫生单位管理高层赴新加坡和台湾培训项目平台,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做好三级医院和新农合、疾控、监督体系管理干部的输出培训。二是重点支持三级医院技术骨干赴境外进行研修培训,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三是通过公开招聘或柔性引进的形式,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在我市重点医学领域、学科、实验室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我市医学科技创新能力。针对我市集中高发的重大疾病,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联合攻关,实现资源和成果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机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外地在引资办医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有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助力引资办医的相关政策,力争在人才流转、医院监管、外资投资回报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健全责任机制。加大引资办医项目落实力度,按照“谁签约、谁跟踪、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实行“一对一”跟进和“一站式”服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引资办医项目分级督查机制。继续实施重点项目落地情况月报制度,每季度对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认真开展落地项目大回访活动,定期组织召开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现场会、座谈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全面推进。
2013年许昌市农业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农业局)
一、主要目标
2013年,全市实现农产品出口额比上年增长20%;积极在中亚、台湾等地区开展农业合作,争取在“走出去”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推进农业“走出去”步伐。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优势农业企业,采取合资、独资、联营等形式,到境外投资,开展生产、加工贸易、劳务和技术输出、工程承包等跨国经营。重点支持河南丰田种业有限公司在塔吉克斯坦的农业示范园区项目、许丰种业有限公司在台湾农业合作项目建设。同时,引导众品公司、天和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到港澳、东南亚等地区开展农业合作。
(二)努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一是加强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重点建设完善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肉制品、蜂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力争农产品出口额达到8000万美元。加大投入力度,将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向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倾斜,着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鼓励基地采用国际标准开展生产,稳步扩大规模,与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建立联系,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发展。二是培育壮大农产品出口经营主体。利用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品牌创建。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与农户和外向型农业中介服务组织的合作,采用“公司 农户”、“公司 中介组织 农户”等多种形式,建立稳固的农产品出口原料生产基地。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与产品质量管理,实施名牌战略,争取全市有更多的农产品进入国家级名牌产品行列。四是加强农产品出口营销。积极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积极扩大农业招商引资规模。一是注重关键技术引进和应用。针对农业的薄弱环节和农业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重点引进一批优良种子资源和农业高新技术,同时引进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优秀人才。二是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农业废弃物利用和生物质能源开发、种养业规模基地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等争取农业项目投资,力争引进各类农业项目资金3000万元以上。同时进一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把国内外知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来。三是搭建会展平台。积极参与豫台农业项目合作恳谈会等展会,推介农业合作项目,促进农业投资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扩大对外开放作为全市农业系统的年度重要工作,市农业局建立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产业化、市场信息、发展计划等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部署,加强协调,确保农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督察考核。将各市(县)农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纳入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谁落实”的原则,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强化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进服务,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任务、有考核,使招商引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与市发改委、财政、商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认真落实对外开放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农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环境,支持外向型农业企业做大做强。
2013年许昌市科技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
一、工作重点
(一)积极争取科技项目。以申报实施国家、省对外科技合作项目为载体,加强与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支持我市企业及各类创新主体与省内外(含国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合作研发,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和省对外科技合作项目。
(二)扎实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行业特点,征集并分类汇总企业技术难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产学研专题对接活动。一方面通过河南科技网、许昌科技网、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网等网络平台发布企业技术难题;另一方面,适时举办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邀请省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市发布其最新科研成果,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或通过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开展,推动省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市实现产业化,提升我市运用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大力开展科技对外交流。利用河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对外科技交流协会等科技对外交流渠道,邀请国内外行业知名专家、学者来我市讲学,提高我市企业科技人员的知识水平。积极组织我市企业高层次科技人员到国外参观学习,开展技术和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引导、支持企业参加第五届河南—白俄罗斯科技合作例会、吉尔吉斯斯坦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等活动。
(四)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对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的院士、“百/千/万人计划”人选等国内外一流科技人才及其团队优先帮助其组建院士工作站、省级研发中心,推荐申报国家、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探索建立“人才特区”,对其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其团队在研发中心建设、科研经费资助、重大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五)组织开展科技招商活动。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行业特点,有选择的包装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能为行业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有重点的向风险投资公司、商业银行进行推介,吸引外部资金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科技对外开放工作放在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领导,加强协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积极创造、争取条件,进一步充实、完善科技对外开放工作队伍和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对外开放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科技资源,对事关科技对外开放工作的重大项目,科技计划优先给予支持。探索促进科技对外合作的机制体制,引导各方面资金多渠道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经费支持。(三)做好政策扶持。积极支持我市企业与省内外高层次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等开展科技合作。制定《关于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人选的支持方案》,对纳入“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倾斜支持。对于与我市企业有密切合作、成效显著的省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四)优化合作环境。围绕引进技术和人才,创新政策,探索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对外开放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在科技对外开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发挥政府奖励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对在科技对外开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2013年许昌市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工作方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主要目标
2013年签约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资金150亿元以上,合同履约率80%,省外资金到位率75%。培育1家省级产业转移示范区。
二、承接重点
(一)装备制造。依托中原电气谷、长葛市产业集聚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尚集产业集聚区、禹州市产业集聚区,大力承接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成套装备制造等产业。
1.电力装备:以许继集团、森源电气、爱迪德电力设备公司等电力装备制造企业为重点,积极引进输变电一次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电网控制设备、配用电设备以及民用电器、电力电子、信息控制等产业。围绕以深圳、佛山、东莞为重点的珠三角区域和上海、江苏、温州、台州为重点的长三角区域以及港澳台地区,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电力电子、信息技术、民用电器等产业向中原电气谷转移。
2.汽车及零部件:依托森源重工、长葛鸿舟、路太公司等企业,大力发展低速汽车、专用汽车、新能源电动汽车。依托远东传动轴、禹州东风汽车部件制造等企业,重点承接汽车车桥、轮毂、变速箱、发动机等提升整车性能的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把一汽、东风本田发动机、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等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作为重点引进目标。
3.成套装备制造:依托经济开发区电梯产业园,以西继迅达(许昌)电梯有限公司为支撑,重点发展高速直升梯、自动扶梯和人行道为主体的三大电梯产业链。发展零部件方面,重点引进苏州、宁波、杭州、广州等地电梯配件企业;整梯方面,重点吸引奥的斯、三菱、东芝、日立、富士达等电梯制造企业。依托豪丰机械、烟机公司等重点企业,加快成套装备制造业智能化、集群化建设,推动农机产品向节能、节水、节肥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烟机制造整体水平。
(二)电子信息。以许继集团、许继软件、森源电气等企业为支撑,重点发展调度自动化系统、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风电控制系统、核电控制设备、智能功率模块、新型电力节能装置等新型电力电子产品、大功率LED集成节能照明装置以及特色应用软件。
(三)食品。依托众品、质源、世纪豪嘉、世纪香等企业,重点承接面制品、肉制品、果蔬、乳制品、油脂、淀粉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面制品重点承接饼干、烘焙食品、速冻面制品等;肉制品重点承接冷鲜分割肉、调理肉、熟肉制品及高端肉制品等下游生产项目;果蔬加工重点承接果蔬罐头、果汁、脱水蔬菜、果蔬精深加工等项目。
(四)超硬材料。依托黄河集团,积极开发高品级粗颗粒高韧性金刚石单晶、宝石级大单晶等,配套发展新型传压介质及高性能原辅材料。重点承接高品级人造金刚石单晶、多晶、纳米级微粉材料及制品项目,超硬材料制品项目,光伏产业专用微米钻石线,金刚石有序排列锯片等。
(五)发制品。依托瑞贝卡、恒源、瑞美真发等企业,重点开发高档原材料、节能环保加工设备、绿色生产助剂等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产业化水平,打造全球最大的发制品研发、生产、检测、销售基地。加强与日、韩等国和国内高校的联系,加大对发制品新产品、新助剂、新工艺的引进,特别是新型功能性纤维材料的研发引进。依托瑞贝卡,重点开发引进高仿真、多功能假发用纤维材料,加快实施PET高温阻燃纤维项目建设,带动提升我市纤维发制品整体生产水平。
(六)新兴产业。依托许继集团、森源电气等企业,积极发展智能电网,重点实施“发、输、变、配、用、调”六大领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突破国际核心技术,构建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依托许继集团风力发电研究中心和森源电气河南省风力发电工程研究中心,以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和许继新能源电气公司为支撑,重点承接风电整机的叶片、齿轮箱、主轴轴承、电机元器件、偏航变桨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制造,大力发展风电装备,构建从风机标准制定、制造、检测到并网稳定运行的完整产业链。以襄城县产业集聚区为依托,重点承接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等项目,吸引南京中电、苏州阿特斯、常州天和等企业入驻。
(七)生物医药。依托新天地药业、豫辰精细化工、上海百正等企业,重点发展手性药物中间体、新型抗高血压药物等化学药,推动我市化学药制造向制剂等高端环节提升。加强中药新品种开发,主要承接中成药、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项目,加强与北京同仁堂、北京久源堂药业、广州白云山、桂林三金制药、辅仁药业、香港药王制药等知名中药企业的联系。积极承接发展新型疫苗、心脏高端耗材等产业,促进我市生物医药加快转型升级。
(八)轻工。依托中棉集团、裕丰纺织、林杰纺织、正和纺织等企业,积极承接棉花物流交易、纺纱、织布和服装加工业,重点引进报喜鸟、杉杉、梦娜袜业等知名服装生产企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以鄢陵县箱包园入园企业为依托,围绕原辅材料—箱包生产—箱包销售—物流运输的产业链,积极引进配套原辅料生产、加工类项目。
(九)金属制品。依托青山金汇、金汇维德、金阳铝业等企业,以废旧金属回收加工为主业,以完善回收网络、健全交易市场、整合区内企业为重点,构建废旧金属“回收—分拣—拆解—加工”产业链条,推进再生金属产业规范化、集约化、高效化、清洁化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项目准入。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许昌市产业转移指导目录》,鼓励引进延伸产业链条、弥补产业短板、填补市内空白的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支持链式、集群承接。严禁承接工艺落后、产能过剩、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县两级工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等政策性资金,要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的支持力度。各类产业园区存量土地要优先用于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涉及的土地、环境容量、资金、人力资源等要素由相关部门给与支持。
(三)深化企业服务。全面推广投资项目无偿代理、联审联批、限时办结等“一站式”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重大承接项目总协调人制度和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量化项目推进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2013年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工作目标
以开放招商为主线,以项目推介、客商邀请、对接签约为主要内容,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促成一批城乡基础设施、房地产和保障房项目签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招商内容
(一)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招商。结合我市近年来在城市供水、污水、污泥处理、燃气等领域引入民间资本、实施特许经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灵活选择集中连片综合开发、捆绑开发、股权投资、以商招商、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等现代融资模式,吸引市内外资本参与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解决我市城镇道路、桥梁、公共停车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雨水收集、中水回用、游园广场、学校、医院、写字楼、综合商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资金难题,并依托投资者的专业运营经验,提高我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行业服务水平。
(二)房地产开发招商。及时了解、掌握省内外大型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意向,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许昌,吸引其到许昌开发房地产。同时,强化对已入驻房地产企业的服务,以房地产开发拉动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三)争取政策性补助资金。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国家相关政策和产业投资方向,认真谋划和选择项目,主动与国家、省对口部门联系沟通,积极申报项目,以项目引资金。一是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奖补资金7000万元以上、棚户区改造奖补资金300万元以上。二是争取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资金3500万元以上。三是争取可再生能源奖补资金3000万元以上、既有建筑改造奖补资金800万元以上。
三、招商方式
(一)搞好项目推介。一是谋划梳理项目。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燃气等专项规划,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围绕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城中村改造、中心镇建设中与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谋划一批建设项目。二是精心包装项目。在广泛征集筛选的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梳理归类和整合包装,制作项目简介,确保投资商对每个项目的背景、建设规模与内容、市场分析、投资估算、建设条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合作方式等都有所了解。
(二)运用好招商平台。一是将筹备好的招商项目在政府信息网、城乡建设网站、许昌日报、许昌晨报等市内外媒体上宣传推介,同时利用2013年7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招商会的开放平台,邀请知名企业、新闻媒体参加,将招商项目编印成册,制成宣传画页,广泛宣传,积极推介。二是邀请外地知名企业、商会、媒体参加“宜居许昌”座谈,宣传为外来企业进行优质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许昌在地产界影响。组织商会成员实地考察,以商招商,吸引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参与许昌的开发建设。
(三)服务好银企对接。组织企业参加我市每季度的政银企洽谈会,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邀请投资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企业和市内外各家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参加,根据项目为企业量身订做匹配的金融产品。强化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建设环境,巩固招商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机制。对建设领域开放招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一岗双责”的要求,统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主要领导做到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大项目亲自谈判、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落实招商引资责任,确保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二)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对外开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将局属各单位对外开放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将在干部任用上给予重点考虑,完不成任务者不得参加年终先进评选。
(三)落实督查机制。实施重点项目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相关科室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客商联络、项目谋划、推介、洽谈等招商活动情况)上报招商引资办公室汇总,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将结果上报局领导。
(四)优化服务环境。建立建设领域政务环境评价评议机制,开展行风评价评议活动,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在建设领域营造开放招商的良好氛围。
2013年许昌市交通运输行业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交通运输局)
一、工作重点
(一)深化高速公路对外开放。继续实行项目投资主体招标制度,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投资我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二)深化干线、农村公路对外开放。以国省补助资金为引导,鼓励地方政府以沿线土地开发收益为条件,积极探索推进B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干线公路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的良好局面。
(三)深化道路运输对外开放。全面放开运输场站建设及道路营运市场,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客货运场站建设、运营;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客货运输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道路运输企业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打造大型运输集团,推动城乡客运快速发展;鼓励、支持民营资本投资物流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兴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建设,突出抓好河南万里物流园区等项目的对外开放合作工作。
(四)深化局属企业对外开放。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引导局属企业“走出去”,发挥运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拓展国内外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业务。大力实施“请进来”战略,深化与央企等境内外有实力企业的合作,提升局属企业实力,加快发展我市交通运输事业。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开放招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开放招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把开放招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科学谋划,专题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对外开放工作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招商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日常工作督导考评,定期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情况进行通报。
(三)营造良好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优化开放环境,确保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推介,让更多的境内外投资主体了解我市交通运输事业,营造交通运输事业开放招商的良好氛围。
2013年许昌市文化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一、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钧瓷等文化企业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国内大型文化产业节会,举办第七届国际三国文化旅游周、钧瓷文化节等大型文化节会活动,力争实现签约资金5000万元,引进大型文化企业3家以上。加大上级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争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免费开放、数字图书馆等专项资金500万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搭建招商引资平台。组织我市钧瓷、书画等文化企业和非遗项目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鹤壁)民俗文化节传统戏曲展等文化节会活动。加大对禹州钧瓷、顺店刺绣、尚集书画村等重点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外商到我市兴办文化企业。积极参与举办第七届国际三国文化旅游周、许昌市第四届民间文化艺术节暨民间艺术大赛、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钧瓷文化节、风筝文化节、杜寨书会等大型文化节会活动,进行大规模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活动。筛选文化产业项目,完善文化产业项目库,并利用许昌文化网等平台宣传推荐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争取工作。
(二)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发挥我市戏曲等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参加省文化厅举办的“两岸民俗文化节”、“豫剧入台60年庆典”、第十届海峡两岸河洛文化暨豫剧发展理论研讨会和省戏剧家协会、省文联在汝州市举办的曲剧艺术节,办好中国越调网在许昌举办的越调名家戏迷联谊会,推动许昌文化走出去。积极推荐我市戏曲艺术发展中心演出的优秀剧目《倒霉大叔的婚事》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十个优秀院团评审活动,并力争入选;组织参加第七届河南省少儿文化艺术节、“百县千乡”民俗文化摄影展、首批河南省十佳社会文化活动品牌和首批河南省“群文之星”评选活动,提升许昌知名度。组织基层文化干部走出去,学习借鉴外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市场管理、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三)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工作。推动三国文化产业园、紫云山风景区、许昌塔文化博物馆等项目建设,实行重大签约项目总协调人制度、分级负责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加第五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特色乡村申报工作,推动钧瓷、生态、发制品和传媒创意四大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孔家钧窑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禹州钧瓷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集团化、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战略,推动文化资源要素适度向优秀企业集中,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组建新的文化企业集团。
(四)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积极推荐文化企业参加省文化厅、省商务厅联合开展的第二批全省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力争我市创建成功1—2家。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全国、全省文化节会活动,加大具有许昌特色的发制品、钧瓷、书画、刺绣、演艺、工艺品等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力度。
(五)营造文化发展环境。大力实施“1238”文化振兴计划,紧紧抓住文化市场主体培育、文化产品生产、文化服务提供、市场交易平台搭建等关键环节,构建我市文化产业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坏境。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文化市场综合管理体系,加快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和“闪电”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推进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分级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支持网吧联锁经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形成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较重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定期协调会议机制,在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政策棚架等瓶颈问题时,由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解决。
(二)健全责任机制。各单位要按照“谁签约、谁跟踪、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实行“一对一”跟进、“一站式”服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要把促进签约项目落地摆到招商引资活动的重要位置,把“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作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有序推进。
(三)健全督查机制。建立健全文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市、县两级分级督查机制。市文化局重点督查市直单位,并做好县(市、区)文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的督导、协调工作。实施重点项目落地情况月报制度,每季度通报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开展落地项目大回访活动,组织召开签约项目落实情况、开工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现场会、座谈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2013年许昌市教育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一、积极开展对外教育交流活动
(一)依托许昌高中成立“许昌市澳博对外教育交流中心”。许昌市澳博对外教育交流中心在许昌市教育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对外教育交流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对外教育交流活动,并完成好上级教育部门和外事部门交办的各项对外教育交流工作任务。
(二)开展我市中小学校与国外知名学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加强与韩国、美国、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知名学校的合作,通过缔结友好学校、互派参访团、互派交流生等形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校际合作。
(三)在许昌高中、许昌实验中学开办英语和韩语国际班,聘请专职英语、韩语教师,加强对学生语言、认识和心理方面的辅导,为学生提供留学信息和国外大学申请咨询,为我市中学生出国深造创造条件。
(四)组织学生夏(冬)令营、修学团到国外参观学习。2013年计划组织“伦敦深度课堂之路”夏令营和韩国光明国际高中师生访问团,拓展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生人生阅历,培养学生国际化、多元化的文化理念和思维习惯。(五)加强与美国、韩国、英国等教育机构联系,通过开展合作办学、聘请外国专家讲学、申请留学奖学金项目等形式,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我市教育对外交流工作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教师出国培训工作
(一)加强与海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联系和合作,积极选派我市优秀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培训,提高我市师资教育教学水平。
(二)组织我市知名校长、优秀教师考察团到教育发达国家考察学习,学习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加强国际文化交流,按照国家汉办和省、市外办的要求,积极参与汉语国际推广和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外参加教学工作,推动中外文化交流。
2013年许昌市与中央企业合作专项工作方案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一、工作任务
(一)强化跟踪服务。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已签约项目。对中棉集团河南物流园及20万锭高档纱综合开发项目、许继集团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等7个已签约项目,实行跟踪督导,加快建设进度,年度完成投资29.2亿元。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央企签约项目回访活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
(二)创新合作方式。积极参与2013年“央企参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河南行”活动,向央企集中推介一批合作项目。加强对央企高层的拜访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一些各具特色、注重实效的与央企合作专项活动,邀请有合作意向的央企来许参观考察、现场交流。市央企合作办将结合全市整体推进情况,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主动为各单位与央企的项目对接提供服务。
(三)丰富合作内容。坚持总体对接与分层次对接并重,认真了解央企总部及其重要子公司的发展情况,既要加强与央企总部的联系,又要加强与子公司的洽谈合作,寻求更多的合作机遇。同时还要坚持主业合作与辅业合作并重,认真研究央企的产业布局和调整、主业和辅业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吸引央企落户我市。(四)加强项目谋划。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现代农业发展等领域,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和论证,谋划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大项目,推进央企多领域、系列化投资,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合作质量。2013年重点做好石油、通信、电力、烟草等行业项目谋划,积极推进联通公司“智慧许昌”、电力公司“变电扩容”等19个项目尽快签约。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央企合作联席办的牵头作用,研究制定央企合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增加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为市央企合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统筹解决好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土地、环评等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的高效运作机制。
(二)优化合作环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配套设施,为项目落地提供便利的平台和条件,着力在政策创新、效能提升、诚信服务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服务央企合作的能力和水平。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研究出台扶持重大央企投资项目的措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央企合作联席办要加强对合作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等情况的督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依照省与央企合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2013年许昌市旅游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专项工作方案
(市旅游局)
一、主要目标
全年旅游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金额超过30亿元,完成旅游投资超过22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创新方式,搭好融资平台
一是利用国家、省旅游局搭建的招商引资平台,有针对性地策划包装一批规模大、业态新、开发条件好的招商项目对外发布,并邀请境内外知名专业投资机构考察我市旅游资源,洽谈投资开发事项。
二是充分利用各地河南商会,积极宣传推介优势招商项目,开展旅游项目专题招商活动。
三是用好银企合作平台,拓宽旅游项目融资渠道。深入贯彻国家七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利用已经形成的全省金融与旅游融合发展机制,有针对性地筛选出需要融资的重大旅游项目,及时协调安排银企洽谈。
(二)跟踪服务,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2013年,针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各级旅游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协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扎实做好规划、可研、环评、立项、土地等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二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市旅游局要做好在建项目月报、旅游项目库填报与更新、相关数据收集与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定期通报情况,推进旅游项目加快建设。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项目月报工作,紧紧围绕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做到逐月连贯、表述清晰、内容完整、信息准确;要充分利用国家旅游投资管理系统,高质量做好项目填报、更新和管理工作,为推进项目招商和建设提供支撑。
三是做好项目督查工作。对纳入本年度管理的11个重点项目实施领导联系制度和年度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坚持月督查、季通报、半年观摩、年底验收,推进旅游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旅游项目实施跟踪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013年许昌市金融领域开放招商专项工作方案
(市金融办)
一、主要目标
引进金融机构3家,新增贷款180亿元,资本市场直接融资80亿元。金融机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确保区域金融稳定。
二、重点工作
(一)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和分支机构延伸力度。一是做好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市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前期工作。二是积极推动银行业机构向县域和基层设立分支机构,已入住的股份制银行至少要在县域或产业集聚区设立1家分支机构。村镇银行每年在农村社区和农业产业化集聚区设立35家支行,力争2015年实现新型农村社区金融机构网点密度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三是协调、支持许昌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计划开展市外网点布局。
(二)进一步做好市外资金引进工作。一是支持市农信办以我市企业贷款整体打包置换的运作模式引进市外资金,确保引进市外资金增量、增速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继续做好市外金融机构的联系服务工作,针对各县(市、区)、许昌新区、各产业集聚区的特点,与市外金融机构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推介、银企对接等活动,每年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确保市外金融机构在我市的贷款增量、增速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高于市内金融机构贷款的增量、增速。三是巩固我市与省国开行、省农发行、省建行、省邮储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的合作成果,相关部门要尽快落实协议条款,积极主动向签约银行推介我市优质项目和客户资源,使协议资金尽快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与省农行等市外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建立牢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寻求新的合作机会和合作模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大的金融支持。五是加强与省国开行的沟通对接,落实在建、续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六是积极向上争取,推动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我市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
(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一是强力推进二期城投债发行工作,年内尽早发行成功。二是完善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发行工作,力争2013年上半年首期发行成功,并做好后续发行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发行企业数量、发行总额位居全省前列。三是继续鼓励开办过桥贷款以及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确保全市表外业务增量、增速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四是积极推广使用土地储备结构化融资这一新的金融产品,切实解决各地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五是提高对临空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围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许昌承接区建设,认真谋划金融服务规划,引导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深度对接,为产业转移和项目引进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强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对已进入上市审核阶段和近期有望上报审核材料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政府要跟踪服务,加强政策扶持和全程指导。对上市审核、股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各级上市工作主管部门要督导上市(股权挂牌)后备企业尽快完成改制,已完成改制的要尽快向河南证监局辅导报备。市金融办要在企业上市板块选择、上市计划调整、中介机构协调、产权认定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切实解决后备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同时充分利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上市主渠道,努力争取更多的优质企业国内IPO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借壳上市或境外上市。密切关注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五)科学谋划,加大企业融资力度。一是市金融办要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科学谋划项目,灵活运用配股、定向增发、公司债等再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今年将重点做好许继电气、森源电气、黄河旋风的定向增发工作。二是支持企业债券发行,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市金融办要认真筛选后备企业,促进企业债发行实现新突破。今年力争完成远东传动轴公司债发行准备,促进上市公司再融资品种多元化。三是积极利用信托等新兴工具,满足建设资金需求。把由银行发起的信托融资纳入对各银行的考核体系,努力拓展我市利用资本市场的新途径。市金融办要加强联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探索信托产品运作方式,发挥信托融资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聚集区发展中的作用。
(六)加强对证券服务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的引进和管理工作。在我市开展证券服务和股权投资业务的各类机构,要在签订相关协议后1个月内向市金融办进行备案报告。市金融办负责对在我市开展业务的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进行评价监督,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对勤勉尽责、评价优良的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予以通报表彰,优先向社会推荐;对严重失信、违法违规的证券服务机构、股权投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列入黑名单。积极做好光大证券、广发证券等国内知名券商计划在许昌筹建新型证券经营机构工作;选择优秀股权投资机构在许昌建立分支机构或合资建立本土股权投资基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金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市金融办负责统筹研究协调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规划、政策支持等重大事项,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入驻许昌。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好金融业发展各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促进信贷投放、机构引进、企业上市和金融创新等。制定和完善金融业办公用地用房、财政奖补、税费减免、从业人员子女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金融业。研究设立我市企业上市(股权挂牌)培育专项资金,按照后备企业的上市进程,市、县两级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
(三)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在每季度一次的政银企洽谈会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对接的形式和内容,推进对接工作常态化、网络化、信息化。市金融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批城镇基础设施、交通物流、产业转移、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航空港建设、许昌新区建设等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金融机构要提前谋划项目,实现融资早期对接。同时,建立股权挂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股权挂牌工作联席会议由市金融办、工信局、畜牧局、农业局及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通报股权挂牌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企业股权挂牌进程中的相关问题。市金融办负责联系股权交易所、中介机构,协调项目备案、后期监管等工作。市工信局、农业局、畜牧局等部门要按照行业进行分口管理,加强后备企业培育引导,协调有关方面共同推进。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完善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评价办法,增强针对性、时效性、导向性。完善企业上市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将各地年度新增上市(股权挂牌)企业数、上市申报企业数、辅导报备企业数三项指标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2013年许昌市对台招商引资专项工作方案
(市台办)
一、工作重点
(一)发挥优势,广泛开展对台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化与岛内和沿海省份台资企业、台商协会、同业公会等各种民间组织的联系,突出招商重点,不断扩大许台经贸交流合作成果。一是同相关部门配合,组织部分企业到沿海地区针对台商开展一次招商引资活动。二是加强与市工信局、商务局的协调,做好我市参加2013年豫台经贸洽谈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整合资源,积极推进项目落实。一是充分利用许昌的地理优势和环境优势,积极主动地邀请岛内台商和沿海地区台资企业、台商协会等工商团体到许昌考察、交流。二是对已签约的项目和有意向在许昌投资办企业的项目,做好对接、落实工作。
(三)以商招商,加大园区招商力度。一是利用在许台商向他们商界的朋友大力宣传许昌、介绍许昌,吸引他们来许投资办企业。二是明确招商方向,在围绕现有产业延链补链上开展招商,并有计划地组织产业集聚区负责人赴沿海和岛内推介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增强产业集聚区招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健全机制,做好台商服务工作。一是建立台商信息库。对重点台资企业进行全程式跟踪服务,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探索建立许台相关行业对口联系机制和许台经贸合作协调机制,形成制度化的合作机制,构建高效务实、责任到位、保障有力的招商引资服务平台。
二、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全市对台经贸工作主动融入到中原经济区建设之中,不断提升许台经贸合作水平。
(二)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支持台商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台资企业之间的沟通衔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整合台资企业在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资源优势,形成服务台商的强大合力,帮助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舆论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对台经济工作。积极配合全市大型招商活动和重点招商项目,有计划地组织许台主流媒体开展有针对性、有深度、覆盖广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许台经济交流与合作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