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3]5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7-00028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7-29 15:45
  • 名 称 :许政办[2013]5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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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3]5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展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7月26日

    许昌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1号)要求,结合许昌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让全市人民吃上放心主食为目标,按照“安全、优质、营养”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重点开展面粉、食用植物油、大米以及馒头、面条、速冻食品、油条、方便米面食品等品种的行业综合治理和达标创优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密切配合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打击伪劣与服务产业发展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从储运、加工到成品包装、销售等各环节一体化的主食质量安全体系,不断提升主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努力开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主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主食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主食食品产品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二)确保粮油原料安全,库存粮油无霉变、无虫害。“四无”(无虫、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率达95%以上,科学储粮率达90%,仓房完好率达95%以上。 

    (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面及面制主食产品中不得检出氧化苯甲酰等违禁物质,油条等油炸食品中铝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米制主食食品金属元素含量不超过相关标准。 

    (四)食用植物油品质稳步提升,黄曲霉毒素、溶剂残留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地沟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人民群众对主食食品的消费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支持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达标(示范)单位(企业、店、市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库存原粮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机械通风、电子检测、环流熏蒸、充氮气等技术应用力度,积极推广低温储粮、生态储粮和绿色储粮技术,提高科学保粮水平。重点加大对简易仓和露天存粮的检查力度,强化储粮化学药剂采购、使用、报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开展秋、冬、春三季粮油安全大检查工作,本着“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全市所有储粮库点及各种性质的库存粮油进行检查;对库存粮食的数量、质量、安危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和药剂管理、制度执行、储备粮情况、中心药库及中心药库分库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危险化学药剂的安全储存、规范使用及账目记载情况;健全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检验检测体系作用。(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二)整顿和规范主食食品加工行为。加强对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植物油等加工企业的监管,增加抽检频次,提高抽查覆盖率。以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为监管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区域和其他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比较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原辅材料采购验证、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签标识、台帐记录检查等为重点环节,对主食生产企业和面粉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在全市主食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食品安全控制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PEM)。督促引导主食生产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提升主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履责报告制度、自查报告制度、约谈制度等,促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主食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主食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主食食品产业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不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粮食局) 

    (三)规范主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鲜湿面条市场抽检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加大对流通环节主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规范主食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主食食品安全管理、食品质量承诺等制度,严把主食食品市场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健全主食食品退市和销毁管理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的以及腐败变质的主食食品下架退市,依法有效处理、销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规范餐饮单位、食堂主食食品采购和使用行为。重点检查粮油主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验收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证照不全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主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大型集体食堂原料采购安全监管。建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告知书、承诺书、明白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管,对辖区餐饮单位年检查2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 

    (五)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以面粉、面条中非法添加增白剂、保鲜剂和油条(饼)中过量使用膨松剂为重点,开展主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加强对面粉、面条等加工企业生产环境、生产车间、检验设备、原辅料库、包材库和成品库现场检查,对原材料进货台帐、验货记录和有关索票索证以及出厂检验记录等进行核实,对企业的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情况进行备案。加大市场、超市主食食品抽样检验力度,提高抽样检验的覆盖率,发挥快速检测的筛选作用,做到快检、法检、经检联动,及时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使用备案、公示制度,确保食品添加剂专人、专柜保存,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六)深化“地沟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分装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进货台账、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销售台账等。对存在违法加工或添加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企业要立即吊销生产许可。强化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要进行重点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小餐饮、火锅店食用油来源查验。督促餐饮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流向协议》,查看收运单位资质,确保餐厨废弃物不流向非法渠道。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全面加强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有关清真食品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仿制清真牌证,顶牌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八)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加强服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对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生产经营单位,授予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示范(达标)单位(企业、店、市场)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7日—7月15日)  

    1.举行许昌市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启动仪式。 

    2.通过报纸、广播、网站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调动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实施方案。弄清主食产品储藏、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单位底数,制定工作台账,明确、量化提升工作目标。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分类制定达标创优建设标准。

    (二)第二阶段:集中治理整顿阶段(2013年7月16日—2014年1月15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进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增加抽检频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每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食安办书面报送一次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食安办将以工作简报形式,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适时公布检查结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集中治理整顿阶段工作总结。市政府食安办将通过综合抽检、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三)第三阶段:深化治理整顿和达标创优阶段(2014年1月16日—2014年5月10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集中治理整顿阶段发现的问题,指导主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效果。 

    2.全面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符合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政府食安办初核,报省政府食安办终审后,由市主管部门分类授予河南省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达标单位(企业、店、市场)称号,由省级主管部门分类授予河南省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示范单位(企业、店、市场)称号,并加强监督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3.组织开展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总结表彰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由市政府食安办牵头,市公安局、粮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为成员单位的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主食放心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对于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着重协作,形成合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堵塞漏洞,确保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顺利实施。各级政府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推进联合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及时移交涉嫌食品犯罪案件。案件查办要全面体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市政府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综合抽检和考核评价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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