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13]6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许昌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309-00026
  • 信息分类: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9-04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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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政办[2013]63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许昌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3年许昌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3日

    2013年许昌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48号)精神,为推动我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以下简称“两区”)加快发展,明确年度工作任务,促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增强城市发展实力和支撑服务能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两区”作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提振城区经济、增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加快规划编制论证评审,推进招商引资,着力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强化特色商业街培育和新型专业市场建设,实施精品“两区”创建工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统计考核体系,推动“两区”尽快出形象、出规模、见成效。

    (二)主要目标。力争2013年全市“两区”完成年度投资86亿元以上,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以上,逐步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

    ——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在保证“三规一合”(“两区”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衔接一致)和规划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全市“两区”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产业集聚水平逐步提升。推动新建项目和企业(机构)集中布局,力争禹州市特色商业区营业收入达到60亿元、长葛市特色商业区营业收入达到25亿元,魏都区特色商业区营业收入达到95亿元。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4亿元以上,基本实现近期建设区域主干路网和供电、给排水等主要市政配套设施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两区”规划体系。强化协调服务,严格论证评审,提升规划质量,年底前全面完成“两区”规划的编制论证工作。

    1.发展规划。市、县两级联动,在保证选址符合“三规合一”、功能定位切合实际、产业发展方向合理明晰、开发建设与区域环境统筹协调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内“两区”功能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错位发展,避免同质竞争,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力争8月底全面完成“两区”发展规划编制论证工作。

    2.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规。以“两区”发展规划和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在空间上与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重大规划精准衔接,加快“两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依照省“两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大纲和评审办法,年底前全面完成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论证工作。

    (二)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两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作用,加大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服务业企业和知名商业地产商的定向招商力度,招大引强选优,以招商引资带动“两区”快速发展。

    1.开展专题招商活动。立足一次开发成本与长期整体收益平衡、单个项目与总体功能格局平衡、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平衡,超前谋划筛选储备一批“两区”重大招商项目。积极组织各县(市、区)、许昌新区参加第三季度全省“两区”专题招商活动,搭建招商推介平台,争取签约、落地一批重大项目。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两区”主导产业以及项目谋划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招商活动,全面提升“两区”招商引资效果。

    2.务求招商实效。各县(市、区)、许昌新区要制定实施“两区”招商引资方案,制定招商引资目录,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大力开展中介招商、以商招商、定向招商。将投资亿元以上招商和在谈项目纳入省重大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班子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接推介,提高项目履约率。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强化整体规划、整体招商和整体开发,加大对省内外知名商业地产公司的定向招商力度,吸引其参与“两区”规划编制和建设运营,力争许昌市商务中心区和县(市、区)特色商业区均新引进1个知名商业地产企业或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三)实施精品“两区”创建工程。因地制宜,准确定位,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在资源发掘、建筑风格、品牌集聚、业态提升等方面打造亮点、寻求突破,重点培育一批业态先进、个性鲜明、集聚效应显著、支撑服务作用突出的精品“两区”。

    1.许昌市商务中心区。把商务中心区作为许昌新区建设的率先启动区和优先发展区加快推进,加大信诺投资大厦、元鼎科技中心、金融大厦等在建项目的推进力度,完成芙蓉湖水系及周边路网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任务,夯实商务中心区发展基础。加大对金融保险、知名企业区域总部和科技服务、商务中介、商贸商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和业态的引进力度,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尽快形成与许昌新区空间规划布局所涵盖的特色主导产业相配套、专业服务突出的商业中心区。

    2.特色商业区。重点支持鄢陵县充分挖掘休闲旅游及特色产业优势,高水平搞好规划,高标准招商引资,高起点建设营运,全面启动特色商业区路网、水系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成引黄调蓄湖的开挖及周边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推进一批以生态休闲为主导的产业项目入驻,力争进入全省10个精品特色商业区。重点推进商业商贸基础较好的魏都区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特色商业街培育,突出空间利用立体化、经营业态多样化、店铺商品品牌化,加快业态、品牌集聚,完善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体验等综合服务功能,完成七一路电子数码特色商业街的改造提升,启动运粮河漕运文化特色街区的开发建设,打造一批风格鲜明、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拉动消费能力强的特色商业街(区)。重点推动三国文化资源丰富的许昌县,从格调品味、建筑风格、生态景观、休闲体验等多角度突出魅力特色和文化内涵,加快实施北海公园周边地带以文化休闲产业为主导的项目开发,努力打造全省知名的三国文化旅游商业区。重点推动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一批具有特色商贸优势的县(市)改造提升市场业态,沿产业链双向拓展交易范围,创新交易方式,扩大辐射区域,带动物流、金融、研发设计等产业集聚发展。上述三个县(市)要结合特色商业区近期发展目标,年内尽快启动一批老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和特色市场新建项目,尽快聚合发展能量,增强发展动力。

    (四)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两区”道路、市政管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新建项目和企业(机构)集中布局,力争全市“两区”建成或完成改造面积达到2.2平方公里。

    1.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按照建设与配套同步、入驻与服务同步的原则,推动各地制订“两区”近期开发区域内村庄迁并和交通、热力、电力、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力争全市“两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亿元以上,启动5个村庄搬迁工程,建成或改造园区道路32.6公里、供水管网32.6公里,近期开发区域市政主要管网实现基本覆盖,为项目入驻和人口集聚创造条件。

    2.产业项目建设工程。按照“规划预定功能,功能引导项目、项目集聚产业”的路径,结合城市商业布局优化调整,强化项目准入、要素配置、评价考核,推动符合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建项目和商业拆迁项目在“两区”集中布局。优先办理“两区”重点项目的备案、规划、土地、环保手续,对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服务范围,优先配置土地和环境容量指标,积极争取省服务业、金融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动漫产业等专项资金支持,力争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谋划一批为主导产业服务的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总部经济、商贸商务等重大服务业项目;东城区要按照产业集聚的原则,搞好服务业项目的规划布局,加大红博商业广场(红星美凯龙)等服务业项目的推进力度,尽快形成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洼地。

    (五)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许昌新区、魏都区和有条件县(市)制订实施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和楼宇经济发展的具体财税、土地政策和推进工作方案。推动各地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在城市核心区或城市新区均衡布局城市综合体项目。推动各县(市、区)、许昌新区完善楼宇配套设施,提升物业管理、工商税务等精细化服务水平,重点发展金融、商贸、信息、总部等特色服务楼宇,形成楼宇间和楼宇内有机结合的产业集合和产业链条,打造一批税收超百万的高品质商务楼宇。

    (六)强化要素保障。围绕破解资金、土地、人才瓶颈制约,加快投融资、土地收储,人力资源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增强要素集聚能力,保障“两区”持续快速发展。

    1.强化资金保障。分区域、分行业组织“两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表外业务,积极提供“信贷 租赁”、“信贷 基金”等结构性融资服务。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和推广企业(项目)融资新模式,推动通过贷款、信托、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发债、上市等融资方式和BT(建设—移交)、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项目建设方式,多渠道筹措“两区”建设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和许昌新区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提升资本运作资本经营水平,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资金保障水平。

    2.强化土地保障。支持开发存量土地,鼓励各级政府将实施城镇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两区”开发。充分发挥土地收储平台作用,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各地探索通过限期开发、协议收购等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招商项目用地。各县(市、区)、许昌新区要制定“两区”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投入产出率等方面的标准或准入门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投资强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围绕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研发设计、电子商务、咨询策划等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以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实用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力争为“两区”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63万人次。“两区”要加强人力资源需求的动态监测,定期发布“两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两区”专场人才招聘会,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亟需紧缺人才。继续组织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与“两区”建设发展紧密相关的专题培训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制定“两区”建设发展具体工作计划,细化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市发改委要加强对“两区”功能定位、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统筹协调,明确牵头单位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定期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市“两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季度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许昌新区“两区”规划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要针对“两区”龙头企业引进、人才引聚培育、融资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新发展经验。

    (二)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市统计部门要按照省“两区”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两区”统计基础工作,配备相应统计人员,适时对各县(市、区)、许昌新区“两区”建设开展统计监测和调查工作,并根据省统计部门反馈的数据,及时公布我市“两区”季度统计监测数据。进一步完善与中心城市组团、许昌新区、产业集聚区的综合考核和竞赛晋级办法相协调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两区”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对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30位的“两区”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许昌新区要建立考核机制,将“两区”建设发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将各部门服务“两区”建设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三)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理顺“两区”与所在行政区域的管理关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模式,组建精简、统一、高效的工作团队,各县(市、区)可依托本地的产业集聚区、城市新区等现有的管理体制,成立“两区”管委会,专门负责推进“两区”规划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两区”空间开发、项目建设、主体引进的决策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严格规划实施。

    (四)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3〕39号)精神,强化政策扶持,有效破解“两区”建设中存在的土地、资金、拆迁等瓶颈制约。市“两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许昌新区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县(市、区)、许昌新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支持“两区”发展的财税、土地、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快推动“两区”发展步伐。

    附件:1. 2013年“两区”重点工作分工.xls

    2.2013年“两区”主要发展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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