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质量立市活动,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许政〔2010〕8号)规定,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新闻媒体公示,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授予许昌美特桥架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裕丰纺织有限公司3家单位2013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注重典型培养和示范带动,推动质量立市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不断追求卓越,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深化“五型许昌”建设,推动许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