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英才计划”解读

  • 索 引 号 :09531886—2/201801-00009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生成日期:2017-03-06 09:27
  • 名 称 :示范区“英才计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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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示范区“英才计划”解读

    随着科技的日益发展,各地对人才工作也日益重视起来。示范区根据许昌市“英才计划”,研究制定了《许昌市示范区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紧紧围绕建设人才驱动型创新高地和人才创新高地的总目标,把人才工作作为强区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充分发挥人才对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示范区创新创业,全面提升我区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

    《许昌市示范区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吸引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才到示范区工作。

    第一部分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在示范区工作一定时间内的人才为其争取“许昌英才计划”政府资助专项资金;对成功引进落户示范区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并在示范区创办企业的,按照“许昌英才计划”政策争取落实给予项目启动扶持资金和高技能人才股权、期权、分红权等中长期激励措施,留住企业核心人才。对引进人才所办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并获相关认定的,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补贴。

    第二部分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高层次人才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部分中的地方财政留存部分,如果个人购买住房的,予以等额补助。

    第三部分是保障生活服务。对在示范区工作一定时间内的人才,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安家费补助和生活费津贴;在示范区重点医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窗口,高层次人才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并可免费健康体检;对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的教育进行合理安排,并对随迁人员无工作单位的进行帮助就业;在示范区范围内免费游览旅游景区;成立示范区高层次人才联谊会,丰富高层次人才业余生活。

    《许昌市示范区英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发挥政府、市场、用人单位等多元主体作用,对引进的人才实行激励,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下联动,着力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待遇适当、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在全社会形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社会氛围,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创新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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