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助产机构以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也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了;有了合理原因,可以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日前,记者从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培训会上获悉,随着我市出生医学证明新规在3月底前全面实施,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办理较以往将发生一些变化。
整体来说,出生医学证明新规更加便民、更加人性化。今后,在助产机构以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拟落户地县级管理机构提出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然后选择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实施亲子鉴定,凭相关材料向管理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014年1月1日后签发的、未用计算机打印的出生证,因签发机构、办证人员造成的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或被损毁而重要信息缺失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以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
许昌市卫计委基妇科科长汪文平对记者说,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配套措施,我市出生医学证明日常签发和管理工作更加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