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00574747-X/201801-00028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 生成日期:2017-07-10 17:42
  • 名 称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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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分级诊疗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今年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大医院人满为患和基层医疗机构利用不足的问题并存,既浪费了资源,影响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也推高了医疗费用,加重了患者负担和医保资金的支付压力,分级诊疗制度是破解这一现状的必由之路,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

        《意见》明确了两大方面工作举措:一方面,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一是合理调控医疗资源配置。强化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促进新增、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资源相对薄弱区域布局,向社会亟需的资源紧缺型医疗机构发展和转型。二是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慢性病医疗机构按照各自功能定位开展医疗服务。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四是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开展二级甲等医院创建,加强临床学科建设,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五是优化城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开展三级甲等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将三级医院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来。六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七是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并开放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查检验机构,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和同级医疗机构间、下级对上级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八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一是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与签约医生为代表的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为签约对象提供主动、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以群众自愿为前提,按照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双向转诊管理,依托医联体逐步建立合理有序的双向转诊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四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五是建立完善医疗卫生人员合理流动机制。进一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督导考核、注重政策宣传。2017年, 以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为首批试点启动分级诊疗工作;2018年, 我市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2020年,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改、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自2009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开展分级诊疗探索工作,目前,我省已有11个地市启动了试点,2017年我市也被列入全省第三批试点。

        相关链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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