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事效率 打造一流环境——《许昌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7-00015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7-14 09:26
  • 名 称 :提高办事效率 打造一流环境——《许昌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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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高办事效率 打造一流环境——《许昌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构建更加快捷畅达的服务通道,确保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快速推进,日前,我市出台了《许昌市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围绕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全力推进招商项目代办制,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建立市、县(区)两级代办服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代办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流的环境。

    据悉,该《方案》适用于许昌市范围内,新引进、新扩建、符合产业导向,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代办内容:办理本级政府权限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跟踪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用地、环评、消防等审批手续;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审批手续;涉及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非审批事项,原则上由投资者自主选择技术服务机构,代办机构提供协助、指导。

    《方案》还指出,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所在地商务部门明确专人(代办员)对代办事项在受托范围内提供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投资者交纳的费用外,代办服务不收取费用。各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明确一名以上专职人员,对属于该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方案》对健全审批办理协调机制,完善“一条龙”审批服务作了明确规定:定期召开招商项目审批办理会议,由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审批部门负责人参加,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办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的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到位。同时,以引进与规范中介服务为重点,分批、分类引进涉及招商项目审批的公共服务部门和技术中介机构,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为代办制的推行创造有利条件。

    另外,《方案》还将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代办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代办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对工作不负责任、影响项目正常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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