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708-00015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7-08-17 11:23
  • 名 称 :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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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以“立德树人、明礼尚善”为根本任务,以培育核心素养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重点实施“四明八行”(明做人之理、明做事之法、明求学之道、明生活之方,践行友善、诚信、规则、合作、善学、创新、勤俭、责任)德育提升工程,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优秀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市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品质,形成人人讲道德、处处见文明、事事知礼仪的社会氛围;力争形成德育课程系列化、德育活动特色化、家庭教育资源共享化、育人环境和谐化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格局,打造我市德育品牌。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原则是:坚持“三贴近”原则。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既要遵循思想道德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从他们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坚持知行合一原则。针对学生成长中的问题,开展感动生命、震撼心灵的系列化魅力德育主题活动。既重视课堂教育,更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注重自觉实践、自主参与。引导未成年人在学习道德知识的同时,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坚持家校合作原则。把家长和未成年人的需求作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解决家庭教育中的突出问题。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确立家庭教育工作目标,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为家长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形成家校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

    为不断创新德育模式,我市将开展10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习惯”养成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综合素养;开展“与日月同行”讲诚信活动,培育未成年人诚信品质;开展“爱心传递”活动,培育未成年人仁爱友善品质;开展“阳光校园”活动,培养未成年人规则意识;开展“百团大战”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合作和创新精神;开展朋辈“手拉手”关爱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意识;开展家庭教育系列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向善勤俭、责任担当品质;推行“阅读升级”活动,培育未成年人的家国情怀;开展“仪式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尊重生命、规范行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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