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 索 引 号 :00574722-6/201802-00059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2018-02-27 16:24
  • 名 称 :我市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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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日前,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各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公开的10项内容: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特殊补助补贴适用条件、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工作人员信息及纪律和监督举报方式等,并对以上事项,哪些应面向社会公布,哪些应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哪些向被征收人公布进行了分类明确。公开时限明确为在事项发布、完成或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通知还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应向社会公布的信息,要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应在征收范围内公布的事项,应在实施现场,通过房屋征收系统或设置公告栏等形式向被征收人公示,同时应以电子影像形式记录和保存。群众申请获取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的,应当依法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为切实加大公开力度,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房屋征收补偿信息管理系统和队伍建设,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全市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对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政策、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施阳光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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