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是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建立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事业发展要求、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本规程共分为八大类,一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二是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选拔任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三是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标准;四是基本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确保全程公开透明公正;五是交流制度,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六是免职、辞职、降职,规定了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的具体条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七是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干部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和我市人防事业的顺利发展;八是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