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文件解读

  • 索 引 号 :09531886—2/201805-00018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生成日期:2018-05-25 08:35
  • 名 称 :《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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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文件解读

    一、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公交企业的正常、可持续运营,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新办法共分为六章十六条,主要明确概述了补贴机制、规制的方法,划分成本规制范围以及各项补贴的标准比值。第一章主要阐明制定成本规制的相关文件依据以及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成立了组织机构;第三章是成本规制方法,明确概述了运营成本和规制的方法,划分成本规制范围以及各项补贴的标准比值; 第四章是财政补贴核定,根据补贴年度公交企业核定运营成本和收入,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情况给予运营考核奖励;第五章是工作流程,按照编制运营计划、编制预算、资金拨付、资金清算的流程,对公交企业进行成本规制补贴。第六章是说明了线路补贴情况和实施期限。与老的《办法》相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修订:

    (一)由定额补贴变为据实补贴。原《办法》中每年度对企业定额补贴1970万元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有公交发展规模。《办法》修改后,将借助智能化公交管理系统,对公交公司年度车辆运营情况、客运情况等运营指标进行审查,由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对公交公司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依据评审结果,对公交运营亏损采取据实补贴。

    (二)建立了预拨付制度。财政部门根据公交公司上报的年度运营服务计划进行测算,编制年度预算,对当年成本规制资金实行按季预拨,每季度初预拨25%补贴资金,下一年度三月份进行清算。

    (三)新《办法》对补助资金的测算。根据新《办法》规定,对公交公司进行了测算。2016年审计报告,市公交公司实际运营成本10093万元;营运收入3224万元;扣除已补贴的油补资金3570万元,2016年市公交公司亏损3298万元;按照《办法》规定,市公交公司服务质量考核达标给予运营考核奖励资金830万元,2016年度成本规制补贴资金应为4128万元。每年度根据国家油补资金下达实际数额对成本规制补贴资金进行调整。

    (四)成立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财政、交通、发改、审计等部门组成,负责公交成本规制的管理实施,根据公交行业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情况,对成本规制进行修订完善。

    按照《办法》要求,每年度结束后,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交公司进行了审计,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审计报告,测算出成本规制补贴金额,经委员会通过后按照程序拨付补贴清算资金。

    二、文件出台意义

    实施公交成本规制,一方面清晰的厘定了由于执行市政府指令带来的政策性亏损和公司自身的经营性亏损,提升了财政补贴的科学性、精准性;另一方面,通过配套的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刺激了公交公司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新的办法出台后,将会完善我市的公交成本规制制度,为行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 许昌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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