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234L/201806-00008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18-06-19 11:29
  • 名 称 :许昌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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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

    一、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招生管理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招生计划等科学合理确定各校划片范围,保障孩子能够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生工作坚持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四)坚持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原则。各区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制“择校热”,消除大班额。

    (五)坚持应入尽入原则。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招生办法和报名程序

    (一)关于小学招生

    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负责许昌市老城区小学的招生工作,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一体化示范区负责本辖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区在七月底前出台招生方案、并对外公布学区范围。家长和学生可查看许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许昌市教育局公众号。

    1.报名时间:中心城区各小学报名时间统一在2018年8月10日--30日。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张贴的公告。

    2.报名年龄: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可报名。

    3.报名条件:

    (1)许昌城区户籍(包括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建安区老城区、示范区)的适龄儿童。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2)无中心城区户籍、有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有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许昌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规定,可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并已入住的也可入学。无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今年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也可出具居住半年所交的水、电、气、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3)有户籍没有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居住地所属小学如有学位空缺,即可安排入学;学位不能满足时,调剂入学。(老城区改造,属拆迁回迁户的,按拆迁地所属学区安排入学,也可在租住地附近安排有学位空缺的学校调剂入学)。没有户籍,在租住地办有居住证的人员子女,按照许昌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当地户籍待遇。居住地所属小学如有学位空缺,即可安排入学;学位不能满足时,调剂入学。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照《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学生报名入学需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是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经魏都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4.登记地点:学生和家长可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公办小学进行登记。

    其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东:文峰路(建设路东口、新兴路口)以西。西:仓库路(三八路至南立交东十字口)、七一路行署家属院西围墙延伸至三八路、察院西街(七一路至建设路段)以东。南:新兴路(南立交东十字口至文峰路交叉口)以北。北:七一路中段、建设路(察院西街至文峰路)以南】区域的,到大同街小学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东:清潩河(北至莲城大道交叉口、南至新兴路交叉口)以西。西:文博路以东。南:新兴路(清潩河至议台路)、望田路以北。北:莲城大道(文博路口至清潩河口)以南】区域的到魏都区实验学校登记。

    5.特殊群体入学。对于适龄儿童中的残疾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的儿童,安排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读。

    (二)普通初中招生

    建安区教体局、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教体局、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本辖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市直普通初中和魏都区城区普通初中招生(以下简称市区初中招生)。招生需要注意4个环节。

    1.报名。许昌市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1)在许昌市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由城区各小学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魏都区户籍返乡就读初一年级和今年秋季来许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初一年级的,在6月16日至26日到魏都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填写《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2.审核与录取。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学校招生计划划定各初中学区,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初中负责审核并录取。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正常”是指有房有户即城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三代同户(祖孙)的,提供祖父母住址证件和父母无房产证明(房管部门开具)。有房无户即进城落户家庭的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以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和居住证。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租住、借读、其他的,其所在的块区所属初中如有学位空缺,可安排入学;若所属初中没有学位,由市中招办和魏都区招生部门调剂入学。“进城务工”是指学生户口不在城区,父母在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需提供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即为进城务工(务工地必须与居住地相一致);若以上证件提供不全的即为“借读”。“租住”是指学生户口属城区,父母无房产,在市区租房居住。“其它”是指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任何材料;或查出为虚假信息的。

    (3)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市区小升初报名的学生,原则上不参与分配,对有就学需求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3.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网上审核和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对没有参加网上报名而分派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学生,与正常学生一样注册学籍,享受正常学生待遇。私自择校的,不能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

    对未到分配学校报到而私自择校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中招报名时须回原分配学校报考,但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4.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所属民办初中学校可自主招生,但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房产查询流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本着方便群众工作的原则,学生入学房产查询流程进行了优化。

    1.小学升初中入学的:针对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确定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的。学生提供父母身份证号和姓名,到学生所在小学进行统一登记,学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相关学校,相关学校报魏都区教育部门审核入网。

    2.幼儿园升小学入学的:针对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确定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的。学生提供父母身份证号和姓名,到学生所在幼儿园进行登记,幼儿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反馈到相关幼儿园,幼儿园发放给每位儿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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