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许昌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许昌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807-01529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8-07-11 15:52
  • 名 称 :许昌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许昌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许昌市政务服务“一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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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许昌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6日      

     

    许昌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许昌市2018年“互联网 政务运行”工作方案》安排,为加快推进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推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是加快建设政务运行智能化市,实现“三个一”改革提质升级的重要举措,对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作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按照“上一张网、办所有事”的基本原则,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全面深度融合、服务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面实现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政务服务“许昌品牌”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平台之外无审批”是指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通过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集中提供政务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监察”。“平台”是指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包括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其接入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平台。“平台之外无审批”要求全市政务部门在面向社会办理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时,必须通过“平台”办理,实现从受理申请到办理完成全过程网上留痕和在线监察。按照市本级先行、各县(市、区)跟进,分类实施、压茬推进的方法步骤,2018年6月底前,全市全面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四)事项范围。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并进入到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库的市、县、乡三级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涉密类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可不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理。

    二、实施步骤

    (一)市直部门

    2018年5月底前,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其他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二)县(市、区)、乡镇(街道)级部门

    1.2018年5月底前,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2018年6月25日前,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全面推进“两厅融合”。2018年5月底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架构要求,完成本级或所辖行政区域内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建立事项办理全过程公开公示机制。通过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各类显示终端,实时向社会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平台”事项办理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办事代码、事项名称、责任部门、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不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方便申请人查询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建立事项办理情况监督监察机制。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市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随机抽查各地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在“平台”上办理情况,杜绝“平台”之外的审批;随机抽查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全程办理情况,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一致、按时办结、信息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对在“平台”之外办理的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市政府督查室将对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问责。通过市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对事项在线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对不及时受理、未按期办结、群众不满意等重点问题,及时进行督察督办。情节较为严重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处理。开通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投诉窗口,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四)建立事项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实行“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时汇总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办件情况,每周对全市办件情况及“平台”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在线办理率、按时办结率低的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进行督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五)建立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按程序调整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按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流程规范,对行政权力事项库进行更新。(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六)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建立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持续提升网上办事体验,确保“平台之外无审批”顺利推进、高效运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推进相关工作。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总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市工信委做好政务数据共享等技术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的重要意义,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做好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与平台的对接技术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考核监督。“平台之外无审批”是“互联网 政务运行”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行政审批行为源头可溯、过程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有效途径。各级要将“平台之外无审批”推进和实施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列入重点考核事项。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督查督导,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创新方法手段,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平台之外无审批”,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平台之外无审批”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许昌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和《许昌市2018年“互联网十政务运行”工作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按照全市“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改革的基础上,打造“三个一”政务服务升级版,推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申请,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申请人到政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跑腿次数),并在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留痕,方便在线监察和申请人查看。

    (二)工作内容。以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从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着手,全面梳理公布“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大幅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每季度公布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2018年12月底前,初步实现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一次办妥”,列入清单的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妥”。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各级各部门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一批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清单,明确支撑“一次办妥”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报送至本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编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

    时限要求:市直各单位2018年5月底前报送第一批清单,6月底前报送第二批清单,8月底前报送第三批清单;各县(市、区)6月15日前报送第一批清单,7月15日前报送第二批清单,9月15日前报送第三批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优化“一次办妥”办事流程。各级各部门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和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围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任务,重塑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新型政务服务,推出更多“一次办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事项所属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联动协同机制,提出流程优化再造和数据共享方案。鼓励各级各部门创新工作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一次办妥”服务。(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各级各部门升级改造“一次办妥”事项对应的业务信息系统,并实现与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市直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纵向业务信息系统,凡是要下级部门受理、初审的事项,能通过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上一级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上一级办理。(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推进全市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按照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2018年6月底前,市县各级各部门完成本级政务信息系统用户中心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全省“一网通办”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行政服务中心)

    4.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完成与市财政局非税缴费系统的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在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公安交警等重点领域实现非税收入在线缴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许昌中心分行、许昌银监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5.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2018年年底前,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办事,各级各部门5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达到“三星级”(网上申请、办结核验)以上标准,3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达到“四星级”(除证照寄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网上申请的办件比例大幅提升。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

    1.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率先实现在各级各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编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严格落实《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挂接,并通过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凡是能通过平台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数据权限在国家部委、省厅(局)级的,由相关市级单位负责争取推动共享工作。(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印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电子印章的推广使用与宣传等工作,切实发挥电子印章的作用,最大程度便民利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保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

    1.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进各地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2.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并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为“一次办妥”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提供支撑。合理布局、有序推广自助服务终端、社会化代办网点,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河南政务服务网、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加快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各部门服务热线与许昌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创新开展“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服务。鼓励各级各部门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预约、预审”功能,并实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无缝对接;建立全市统一的证照快递送达体系,实现统一信息接口、统一专用信封、统一资费标准、统一服务规范,覆盖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一次办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一次办妥”任务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解决实施“一次办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审核工作。市工信委负责纳入清单项目网上“一次办妥”技术支持。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市财政局负责联系省财政厅并牵头组织非税缴费系统建设及与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对接。市公安局负责我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及人口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社保、职业资格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市工商局负责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及法人相关数据共享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次办妥”改革。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一次办妥”改革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一次办妥”改革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年度考核范围。依托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市政府督查室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推动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考核督查机制,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技术保障。市工信委、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县(市、区)区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一次办妥”需求,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及时沟通,确保对政务部门和群众企业的需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级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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