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河南省定价目录》公布 部分定价市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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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分类: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8-07-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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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河南省定价目录》(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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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2日,省发改委公布了新修订的《河南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新版《目录》)。相比现行的2005年版《河南省定价目录》,新版本政府定价项目由41项缩减为36项,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份政府定价“新菜单”对百姓生活有啥影响?记者采访了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并进行深入解读。

    “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后,更多原先的政府定价项目的价格会跟着市场走。简单来说,‘市场价格’都交给市场‘定’。”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哪些项目定价政府“不管了”?

    城铁票价、医院挂号费等

    打开手机上的专车软件,高峰时段自加小费、空闲时段优惠送上,议价乘车已入寻常百姓家……老百姓已经越发习惯价格由市场来决定。“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后,更多原先的政府定价项目的价格会跟着市场走。简单来说,‘市场价格’都交给市场‘定’。”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新版《目录》放开3项、下放2项,合并、优化、调整定价项目8项,政府定价项目总数由41项缩减为36项。具体来说,地方铁路、城际铁路、专用铁路及竞争充分的干线公路客运运价放开,由企业依据供需情况自主定价,比如郑登洛城际铁路一、二等座票价;“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随着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退出,该定价项目也将不再由政府定价;“省属以外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比如挂号费、护理费、床位费等授权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定价;“高速公路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调整出定价目录,由损坏方根据损坏情况按规定赔偿,不再由政府定价等。

    部分定价权放开,如何避免“一放了之”?

    行业监管在“前”政府监管在“后”

    价格改革事关人民的生活,对于放开的定价项目,省发改委并不是“一放了之”,而是通过放开政府定价权限,将政府价格管理的重心和精力从直接制定价格水平转向价格公共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政府将更加注重行业监管机制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以及公开公平市场环境的营造。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河南市场盐价已经放开一年多,但盐价未发生明显波动。”

    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后,省、市有关部门将多措并举,确保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哪些价格仍由“政府说了算”?

    水、电、气、热力仍属政府定价范围

    按照规定,所有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目录之外无定价权。

    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后,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都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最大限度限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涵盖居住、出行、教育、医疗、旅游等方面。

    居住方面,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水、电、气、热力等价格仍旧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出行方面,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及燃油附加费标准仍旧属于政府定价范围;教育方面,公办教育(包括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仍旧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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