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1812-03032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18-12-18 15:51
  • 名 称 :关于《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文 号 :
  • 关 键 字 :
  • 关于《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就《许昌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构建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新时期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要求,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我市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我市先期开展化工和非煤矿山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77家,开工生产的非煤矿山12家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设置企业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置安全风险公布栏和岗位风险告知卡,实现企业岗位按清单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职工行为安全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效能得到大力提升,促进了行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双重预防风险管控完成率100%,非煤矿山清单化管理比例达到100%,在全市各地各行业全面推行双重预防的时机已经成熟。

    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对下一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胡书记批示“同意拟办意见。我市方案一定要接地气、可操作、针对性要强,注重实效”。按照省政府办文件要求和胡书记批示,市安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许昌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向方案涉及的各部门广泛征求了意见,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二、方案内容

    (一)行动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覆盖各县(市、区)、贯穿各行业的风险辨识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依托智慧监管平台的监管机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到2020年,与2018年相比,较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二)实施步骤。实施方案分四步:一是培育试点企业(单位),2018年底前培育一批试点企业进行示范引领。二是重点推进,2019年6月底前煤矿、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10大重点行业领域基本建成双重预防体系。三是全面实施,2019年底前在各行业、各类园区全面建成双重预防机制。四是持续改进,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双重预防体系的稳定运行。

    (三)责任分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采取行业和区域条块结合、同步推进的办法,实行省级统筹、市县推动、行业指导、企业落实的责任分工。市政府安委会负责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统一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负责推动辖区企业和园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市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分管行业和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市政府安委会、市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分别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督导检查,纳入责任考核,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