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 索 引 号 :12411000767821461N/201903-00001
  • 信息分类:本级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 生成日期:2019-03-29 16:39
  • 名 称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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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要求,《许昌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于3月29日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各项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总结了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扩大制度受益范围,积极实施业务系统“双贯标”及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现将《年度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年度报告》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业务运行总体呈现“归集提取稳步增长,贷款发放有所下降,业务效率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持续加强”态势,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并超额完成,资金安全完整并高效使用。

    一、建制扩面成效显著  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中心积极支持港澳台同胞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业务,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支持自主缴存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购买自住住房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全市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同比分别增长71.8%、23.3%。新开户单位348个,实缴单位2652个,净增单位273 个;全市新开户职工2.88万人,实缴职工20.79万人,净增职工1.41万人。

    中低收入群体为缴存中坚力量。《年度报告》显示,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1%,国有企业占8.1%,城镇集体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1.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其他占0.9%;中、低收入占 100%。2018年全年新开户职工28777人构成如下:

    中低收入者成新开户职工建制主力,进一步维护了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权益;特别是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纳入缴存范围,促进了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普惠性。

    缴存额逐年递增,实现近五年最好成绩。《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缴存额25.51亿元,同比增长13.8%,与2014年相较增长了109.1%,翻了一番。

    二、提取额快速增长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力度加强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公积金提取额 16.11 亿元,同比增长17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占比72.2%,有效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进一步提升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提取职工按收入分类,中、低收入占100%,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坚持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惠,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惠民思想。

    三、贷款投放力度不减   积极支持职工购房需求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共有3816个家庭(职工)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16.28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4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5.2%。

    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力度加大。2018年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93.2%,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8%;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7.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2.6%。中、低收入占99.8%,高收入占0.2%(均为异地贷款),贷款职工年龄分布如下。

    中心积极支持职工自住型刚性需求,鼓励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充分体现了公积金制度支持“刚需”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初衷。

    公积金贷款低息优势明显。2018年末,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41041户109.26亿元,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商业住房基准利率相比较,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415.80万元。

    对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加大。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5%,90-144(含)平方米占78.1%,144平方米以上占10.4%,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中小型住房。

    四、公积金业务运行效率全面提升  惠民便民服务更贴心

    积极实施住建部业务系统“双贯标”及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服务便捷化水平。

    2018年,中心新一代业务系统顺利上线并通过部、省“双贯标”联合验收,完成智能化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扩展,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结算应用系统,核心业务系统与国家、省、市、受委托银行有关平台无缝对接,相关数据实时共享、互联互通,实现“归集资金自动分摊、职工提取秒级到账、银行账户实时管控、会计核算日清日结、贷款业务自主核算,公积金还贷系统内对冲”,惠民便民服务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城通办”,真正让职工“少跑腿、零跑路”。

    五、总体发展态势良好  综合效益持续提升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公积金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人均缴存基数由去年的4059.36元提高到4819.58元,同比增长18.7%;人均账户余额由2.78万元提高到3.57万元,同比增长28.4%;按最高比例12%缴存的职工已经占68.6%,同比增加31.5个百分点。年末全市公积金资金规模、发展速度、服务效能、社会贡献等综合指标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资金管控能力全面加强。 2018年,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结算应用系统实现与受委托银行联网结算,实现了资金收支由中心集中、统一、直接管理,对资金的管控能力全面加强,减少了资金的运行风险,提高了资金的运用率,有利于增值收益的最大化。

    业务整体运行安全可控。《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15.43万元,逾期率 0.31‰。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7%。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住房公积金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支持保障房建设力度加大。《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5848.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90.4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834.17万元,累计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543.72万元,为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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