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实现药品“有进有出”,基金支出“腾笼换鸟”——更多救命好药“在路上”

  • 索 引 号 :12411000418026523P/201908-00015
  • 信息分类: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
  • 生成日期:2019-08-2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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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新版《药品目录》”)。此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的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医保目录发布后,首次对目录品种进行的一次全面梳理。

    现行《药品目录》于2017年2月由人社部印发,共收载2535个西药和中成药,此后医保部门通过谈判方式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分别纳入了36个和17个药品。“为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新版《药品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

    “此次新版《药品目录》发布的意义重大。”专家介绍,近年来国内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由此引发了过度医疗、医保基金支付压力过大等问题。医保目录调整有利于缓解“用药贵”问题。对比现行和新版《药品目录》,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调出、调入的品种数量较多,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调出的药品方面,主要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共调出150个品种。其中,除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共调出79个品种。专家重点参考了6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经专项论证,一致决定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调出。

    除了一些滥用明显的药品被调出目录外,还有一些价格昂贵的救命好药将通过谈判准入进入医保目录。专家表示,这些药品主要是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的独家专利药品。根据评审和投票遴选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2017年和2018年,医保部门通过谈判方式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分别纳入了36个和17个药品,包括了利拉鲁肽、曲妥珠单抗、来那度胺、奥西替尼等,新版《药品目录》调整对谈判准入的方法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程序征求拟谈判药品企业意愿,组织企业按要求提供材料,由测算专家进行药物经济学和基金承受能力评估,确定谈判底线,由谈判专家与企业谈判,形成双方认可的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后,按程序纳入目录范围。

    为最大限度减少患者的不合理医疗支出,保证有限的医保基金花在刀刃上,新版《药品目录》调整在支付范围限定方面也有重大变化。熊先军介绍,包括抗生素、营养制剂和中药注射剂等类别的药品,并对部分主要用于门诊治疗的药品限定在门诊和个人账户支付。与原来相比,本次支付范围的限定更加精准严格。“一是所有的支付限定都在药监局批准的法定说明书的适应症范围之内。二是确保能够满足临床合理的用药需求。三是对容易过度使用的药品,综合考虑其临床价值、临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费用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支付范围。四是要加强对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明确要求各地医保部门不得调整支付范围。同时,要加强对药品费用的审核,确保按支付限定的要求支付费用。”熊先军说。

    专家一致认为,通过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现了药品“有进有出”,基金支出“腾笼换鸟”。目录内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用药保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记者 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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