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发展,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推动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规划与建设有序开展,进一步深化人民防空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整体防护和综合承载能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人民防空设计导则>的通知》(豫建城建〔2019〕384号)。
《河南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对2018年8月印发的《河南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导则用于指导河南省内的城市及县城《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建制镇可参照执行。《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原则上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并将其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涉及到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的内容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补充相关控制要求,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应涵盖地下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规划的全部内容,原则上不再单独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人防工程规划。导则共6章,包括总则、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多规融合(规划协调)、规划审批与修改、附则,另有3个附录:名词解释、地下空间平时功能与设施分类、地下空间平时功能与设施分类。
《河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人民防空设计导则》适用于河南省新建、扩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干线和支线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设计。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与布局、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管线防护、平战转换、附则等10个部分,另有导则用词说明和条文说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内的各种城市工程管线,是保障战时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设施。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将综合管廊纳入人防防护范围,对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功能、防护标准、规划布局、孔口防护、管线防护、平战转换等提出防护设计要求,实现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综合防护,包括防空袭、防恐怖袭击等方面,可全面提高城市工程管线的运行保障能力和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为城市的社会稳定、提高战争潜力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