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总投资18238.45万,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新建视频监控点位;按照“一总两分”应用平台框架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共享总平台、综治分平台和公安分平台,以及相关运维系统;新建社会面资源接入平台、新增网络和安全等设备以及相关配套建设。
(三)相关要求:完成许昌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29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2017〕4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须聘请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0%。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4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2.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 (见附件);3.报价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企业信用证明;5.财务审计报告;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8号楼8246房间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0374—2965071 13333748663
2020年6月8日
附件: 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