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普惠金融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许政办 [2020] 11号)
《许昌市普惠金融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于2020年6月 日起施行。为了便于更好的理解《推进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推进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实现金融由特惠向普惠的转变,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2016年12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了《河南省兰考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经过近年来建设,形成了“以数字金融平台为核心,以金融服务体系、普惠授信体系、信用信息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随后,该模式在全省,包括我市建安区在内的22个县(市、区)进行了推广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为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提升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提高“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可得性,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意见》(郑银发〔2018〕2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郑银发〔2019〕62号)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普惠金融工作推进安排,制订此《推进方案》,在全市范围进行普惠金融“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的推广工作。
二、主要内容
《方案》正文共分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四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思路。突出构建“以数字普惠金融为核心,以普惠授信、信用信息、金融服务、风险防控为基本内容”的“一平台四体系”普惠金融模式,强化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切实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和满意度。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通过稳步复制“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探索实践,确保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达到河南省22个试点县(市、区)普惠金融建设水平。建安区进一步深化“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复制推广工作,力争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先进行列。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主要明确复制推广“一平台四体系”兰考模式中关于推广“普惠通”APP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普惠授信体系、深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和强化风险防控体系的具体措施和将货币信贷政策、金融监管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融资担保、乡村振兴、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普惠金融建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通过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主管副市为召集人,人民银行、金融工作局、银保监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许昌市推进普惠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普惠金融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加强评估监测,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体系、构建评估考核体系等。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宣传,依托普惠金融服务站和金融机构宣传普惠金融知识,提升金融消费意识、金融风险识别防范能力等来保障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