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007-06910
  • 信息分类: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0-07-17 19:32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许政 [2020]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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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人民政府许昌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许政 [2020] 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武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强军战略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充分调动大学生应征入伍激情,圆满完成大学生和毕业生征集数量质量双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征兵全过程疫情“零感染、无传播”,现就做好2020年我市大学生征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征集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实现强军兴军、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举措。当前,受经济下行及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将征集大学毕业生入伍作为稳就业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市各级各高校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策意图,站在服务备战打仗、助力人才强军的高度,认识和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充分挖掘社会人才资源潜力,把更多优秀大学生输送到部队,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贡献力量。

    二、加大宣传,突出重点

    今年我市大学生征兵工作面临着“工作时间紧、模式待创新、征集任务重”的新挑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征兵工作中突出抓好征集重点,采用多种宣传形式,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到部队建功立业。各县(市、区)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进行政策解读,运用名人抖音视频等手段来吸引和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刊等新闻媒体,通过播发征兵政策解读、播放征兵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营造大学生及毕业生征兵入伍的舆论声势;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征兵办公室,指导好辖区内各学校抓好征兵宣传工作,统筹“线上”、“线下”各类宣传载体,确保宣传动员实效。

    三、政策激励,注重实效

    (一)加大奖励力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奖励力度,出台激励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报名入伍的具体奖励措施。

    (二)拓宽就业渠道。全市专武干部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限制,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三)增加工作补贴。在省财政补贴高校征兵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增加各高校工作补贴,按照每实际入伍1名大学生再补贴500元标准实施,统一由市财政保障。

    四、强化担当,落实责任

    今年征兵工作形势不同往年,疫情防控压力大、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重,是对各级各部门政治觉悟和担当意识的一次考验。各县(市、区)要根据明确的征集比例,将任务分解、责任细化至每个乡镇、街道,逐级签订《征兵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确保大学生征集任务末端落地落实。兵役机关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征兵各项工作,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情况,持续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矛盾问题。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定业务骨干配合兵役机关提前开设征兵体检站,指导体检医院做好防疫消毒,做好参与体检医生的自我防护工作,在预定新兵封闭隔离期间,协调指导兵役机关做好新兵起运前的防疫检查和核酸检测等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征兵办公室,认真搞好学历审查,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同时收集汇总近年来尤其是今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男生信息,与兵役机关展开一对一精准宣传动员,切实提高大学生报名人数。公安部门要在政治考核过程中,充分运用公安部门人口信息、治安管理、违法犯罪等信息平台,对应征青年的身份信息、现实表现等进行“线上”筛查,避免应征青年及家长频繁出入公共场所开具证明材料。各高校要切实履行好高校大学生征集的主体职责,要配齐配强高校征兵站工作人员,制定时间表,并一站式做好大学生征集入伍后手续办理。

    五、建立制度,实施奖惩

    (一)加强组织领导。《征兵工作条例》中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亲自挂帅,亲自过问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集中精力抓好辖区征兵工作过程中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督导机制。军分区动员处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征兵工作联合督导组,主要督查检查军地联合办公、各级征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兵工作落实及疫情防护等工作;军分区纪委与市纪委成立暗访组,依据征接兵“八不准”、廉洁征兵“五条禁令”、“六个不准”以及严明征兵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十不准”等规定,主要对全市征兵工作各阶层各阶段廉洁征兵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廉洁征兵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要在全市叫响“当兵不花钱、入伍不找人,送钱送礼、害人害己”的口号,切实做到干净征兵。

    (三)实行奖惩机制。军分区联合市政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单位,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对大学生征集任务完不成单位和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并对完不成征集任务的单位要依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对大学生征集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


    许昌市人民政府  许昌军分区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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