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统计工作擘画了新蓝图、构建了新体制、赋予了新职能、明确了新任务。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出发,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化统计造假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对统计改革发展提出了更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广泛听取国家统计局、委内有关单位、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及有关专家和一线统计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强调坚持依法统计、质量优先、应用导向、创新发展,立足于新的职能和要求,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效能,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3个部分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新形势下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体系、队伍建设、数据资源、方式方法日臻完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增强,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建立健全科学治理、权威统一、创新驱动、安全高效的统计工作体系,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是健全统计调查体系。适应卫生健康工作职能拓展需要,科学设置统计指标,修订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加快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整合统计信息闭环,推动统计工作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二是突出统计工作重点。包括支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服务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医改监测评估、完善全国生命登记管理制度、推进健康服务业和健康产业核算、做好其他新增领域统计工作。三是规范统计过程管理。包括依法规范项目管理、逐级强化数据质控、推进信息发布共享。四是转变统计方式方法。包括创新技术应用、优化顶层设计、减轻基层负担。五是强化统计分析应用。包括加强决策支撑、促进监管服务、支持学术研究。
(三)组织保障。强调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三、工作要求
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是反映卫生健康发展现状、进程和规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宏观决策、行业治理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各级要切实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工作机制,全力履行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法定行政职责。要加强对《指导意见》的解读培训,确保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人员理解掌握文件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并不折不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要以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为契机,依法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好地服务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统计工作保障力度,加强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关心爱护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推动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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