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许昌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提出了在县域开展医疗共同体建设的要求。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2020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二、起草过程
2019年,我市襄城县纳入全省改革试点范围,襄城县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了一定经验。为推动此项工作在全市开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到安徽阜南、信阳息县、浙江长兴、周口郸城等地进行考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路径。今年以来,市卫生健委先后多次召开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原则,根据我市实际,对各县(市)提出差异化目标,确保在完成省定任务的同时探索出符合我市的实践经验。
(二)建设内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组建1-3个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牵头,其他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对医共体运行、医院功能定位、强化综合监管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主要任务。从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进县、乡、村围绕医共体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信息互联互通水平、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总结提炼了一些创新举措和有益经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从党的建设、医保支付、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等5个方面,完善支持政策,激发基层推进医共体建设的积极性,凝聚改革合力。
(五)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培训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尤其是对县级政府如何加强组织领导、考核评估重点进行了安排,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