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许昌 市再生水输送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
(二) 项目主要内容: 该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5.38 亿元 ,主要拟 在瑞贝卡污水处理厂南侧建设加压泵站及脱色处理等附属设施各 1 座,沿学院路、南外环、西外环、新绿街、规划丁香路、规划许继大道铺设 单趟 DN1800 管道约 18.5 公里,输水规模 41 万 m 3 / 天,全年合计约 1.5 亿 m 3 。输水水源为瑞贝卡污水处理厂提标后的中水 20.5 万 m 3 / 天、清潩河马岗闸下泄的生态水 20.5 万 m 3 / 天。
( 三 ) 相关要求:完成 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报告。
(四) 评审时间 : 另行通知
二、采购 询价 政策 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 2019 年修订)的通知》(豫发改投资〔 2019 〕 293 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许财购〔 2017 〕 4 号)等文件。
三、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
(二)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甲 级 综合资信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甲级专业资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 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 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 30 % 。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 日。
获取方式: 询价文件 请 在本询价网页自行下载。
五、 投标 截止时间 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 20 年 12 月 2 日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 提交文件要求 : 1. 有效 的 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 “ 与原件一致 ” 字样) ; 2. 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 3. 企业信用证明;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市政府 8 号楼 8310 房间
联系人: 王萌
联系电话: 0374- 296 5077 13298222728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许昌市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