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许昌市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平台 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帮助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市科技局主要从指导组建创新创业场地、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和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造科技服务平台等三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培育引进科技人才团队,支撑引领企业、产业发展壮大。

一、积极指导组建创新创业场地

市科技局积极支持相关单位组建市级、省级创新创业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截至2019年底,我市共有29家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4家、市级12家,并在近年来的科技创新大会上给予这些创新创业平台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这些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为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在创业初期提供了场地和各类指导服务,为初创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助力,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二、鼓励支持我市企业、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高校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我市先后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在我市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截至2019年底,我市已有69家企业与中科院23家院所开展了产学研合作,已促成49个项目落地转化。其中26个项目已列入中科院河南中心成果转化项目,获得资助资金2380万元,市政府每年也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中国科学院与许昌市企业合作项目的支持和许昌分中心的日常运行。为促进许昌学院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我市每年安排10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支持许昌学院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的项目。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引进市外技术成果,我市还出台了《许昌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奖励补助暂行办法》,用于鼓励我市企业同市外科研机构(含许昌学院)开展产学研合作并转化市外先进技术成果,截至2019年7月1日共支付奖补资金215万元。2019年我省正式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9〕8号),其中明确了关于技术交易的相关补助政策。为防止发生财政资金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情况,我市于2020年1月3日废止了《许昌市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成交项目奖励补助暂行办法》(许财教〔2017〕22号),执行和落实省政府的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帮助我市企业引进了一大批青年人才帮助企业进行技术升级,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市科技局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相关政策,帮助青年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助力企业技术升级,助力我市产业升级。

三、组建许昌科技大市场,打造科技服务平台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市建设了综合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许昌科技大市场,该平台具备展示、共享、交流、服务等功能,其目的就是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打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加速器、中小企业成长的助推器和科技资源整合共享的聚变器。比如:大市场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主要是依托市内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和企业现有的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建立许昌市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机制,并与省内外有关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平台广泛进行合作,为我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是免费或优惠为我市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工作者提供科技查新、专利检索、科技文献查询等服务;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主要是为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和技术、人才、融资、园区对接以及工商、税务、人力、法政、财会事务代理等服务。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在组建创新创业场地、鼓励我市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一站式科技服务平台等方面不断努力,为青年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提供支持、搞好服务。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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