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问题到哪里咨询?
答: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因此,小学和初中入学问题,向学区对应的学校咨询或教育招生部门咨询。咨询方式可采取电话咨询,也可以到学校或者教育招生部门咨询。
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开发区实验中学:5576679
许昌市瑞昌路小学:5576598
罗庄小学:6098325
屯北小学:3187386
黄庄小学:18339066363
孙庄小学:18864681057
大路陈小学:5570003
干戈李小学:5572718
长村刘小学:15893720597
洼孙小学:5571218
开发区教育部门招生电话:0374-8581653
二、开发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入小学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截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2.具有开发区户籍或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3.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入初中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开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小学毕业生。
三、符合入学条件后如何进行报名?
答:1.小学招生: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片区划定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6月30日前完成。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7月20日前,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还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申报民办学校的,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教育部门进行复核录取。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2.初中招生。符合开发区区属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 填写家庭实际住址,由所在小学负责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开发区教育部门进行审核。报名时间为6月30日前。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报民办初中的,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报名工作由各学校组织实施。
3.指导报名。2021年小学初中报名,我区教育部门在招生报名前会对所辖区域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班主任指导毕业班家长报名。如果不清楚如何报名的,直接向孩子的班主任咨询。随迁子女可登录网上直接报名,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如何入学?
答:有本地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和水电费条、燃气条。
五、居住证与房产一致如何入学?
答:无本地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房产持有人居住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六、三代同居的孩子如何报名入学?
答: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入小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幼儿园统一登记,由原就读幼儿园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入初中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毕业小学登记,由原就读小学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七、拆迁户子女如何入学?
答:(一)非货币化安置拆迁。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二)货币化安置拆迁。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六问)。
八、如果房产证、户口本不一致如何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具备入住条件)。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有效的居住证。
九、新建小区如何报名入学?
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豫政〔2014〕78号)要求,“对新建城镇住宅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未建配套学校的小区内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由属地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实际情况及周边学校的实际容纳空间统筹协调安置入学。(新建小区指2014年以来从没有划分过学区的小区)
十、具有开发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如何入学?
答:可按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待现场审核通过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本(须属地)
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同辖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第六条)
十一、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答:随迁子女是指在开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开发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
十二、学生想上民办学校,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想上民办学校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审批地招生计划尚有空额的民办学校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
2.民办学校的招生费用。要了解清楚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学校特色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理性、慎重选报民办学校。
3.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直接网上报名,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如果摇号未中的学生,不能到原学区报名,必须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
十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6月30前完成网上报名。
(二)2021年7月6日至9日,学生家长携带所需报名材料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审核。
(三)2021年7月10日至15日,教育部门对各学校报名资料复核、录取。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和返乡就读随迁子女现场审核工作由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审核,统筹安排各学校。
1.审核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2.审核地点:开发区实验中学新校区(灞陵路与屯田路交叉口东南角)
相关稿件: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关于印发《开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