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单位:

为加强本地优质工业产品推广应用,打破信息不对称,提升本地产品知名度,促进供需衔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按照“企业自愿、严格审核、公开公平、择优选定”原则,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拟推荐产品名单,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注册登记、生产并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具备可持续生产经营条件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质量管理规范的工业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智能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烟草及食品、发制品、建材、化工、轻纺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

2.申报产品需为具体产品品种,非大类产品。

3.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质量、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事故。

4.申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头雁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质量标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科技创新等市级以上荣誉(奖励/示范)且在有效期内;或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为对当地工业经济具有较强拉动作用的企业。

2.申报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性能良好、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产销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品。

3.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检测、认证、许可等监管要求。

4.符合国家有关专利、商标管理等规定,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

三、申报材料

(一)《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申报表》(附件1)。

(二)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申报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七)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企业申报。2月16日前,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将相关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填写、报送的数据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出现失真、造假、遗漏等情况,由此所造成的法律及其他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二)县(市、区)评审推荐。2月17日-22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征求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至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申报材料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留存备查。

(三)汇总公示。2月23日-28日,对各县(市、区)推荐备案名优工业产品汇总,编制《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并在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及许昌工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对外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及“许昌工信”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发布。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2月22日前将本地区推荐文件、《拟推荐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备案。

(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对申报企业材料严格把关,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所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获入围《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的企业,一经查出及时从名录中剔除,并予以公开通报。

(三)《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对入选产品,将加强宣传推介,加大产销对接力度,支持企业促进销售。

(四)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各县(市、区)申报咨询电话:2076908(禹州市);6115566(长葛市);7100077(鄢陵县);3598995(襄城县);5056331(魏都区);5157137(建安区);3191010(示范区);8581031(开发区);2959906(东城区)

附件:1.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申报表

2.信用承诺书

3.《拟推荐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汇总表》

2023年2月7日

附件: 附件3:拟推荐许昌市名优工业产品汇总表.xls 附件: 附件1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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