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1000005747138B/202304-00002
市政府办文件
许昌市人民政府
2023-04-04 15:47
许政办 [2023] 8号
许政办 [2023] 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2日
许昌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高质量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79号)和《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许发〔2019〕11号),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大一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类实施,全方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依靠机制创新,扩大市场、社会的社区服务供给。通过数字赋能等方式,推动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为构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供支撑。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年末,以党建为引领,城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栋长、便民服务中心“六位一体”和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合作社“五位一体”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骨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支撑,驻村(社区)单位和其他市场主体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队伍更加强大;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专栏1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基础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2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3 |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 | — | ≥10% | 预期性 |
4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30平方米 | >30平方米 | 预期性 |
5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6 |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7 | 社会工作者总量占常住人口总数比例 | 0.4‰ | 1‰ | 预期性 |
8 | 市辖区社区平均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 | — | ≥3名/社区 | 预期性 |
9 | 县(市、区)社区平均拥有社会工作者数量 | — | ≥1名/社区 | 预期性 |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加强党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责任,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协商制度,提升“一征三议两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规范运用水平,推动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社区)开展服务。
专栏2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 |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打造一批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到2023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2.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水平。推进乡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工作站等建设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到2025年,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深化完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实现“一县(市、区)一中心,一乡镇(街道)一站点,村(社区)都有社工服务”,不断扩大社会工作服务可及范围和受益人群,持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 |
(二)增强社区服务供给
1.强化为民服务功能。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关爱照护。设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推动村(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纳入村级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村(社区)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低收入人口、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重点加强脱贫村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实现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开展社区养老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创新运营模式,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支持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推动构建城市社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2.强化便民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业态。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网点向村(社区)延伸。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对接、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各类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加强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增进民族团结。
3.强化安民服务功能。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延伸到群众身边。增强村(社区)组织能力和动员能力,建立常态和应急状态转化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健全应急状态下村(社区)“两委”统筹调配区域内应急资源力量机制。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点)。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1.强化社区固本强基。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机构集中运营管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养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专业化机构,培育一批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建成一批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要。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3.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推动3个左右县(市、区)利用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城市社区建校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校率达到80%。 4.加强社区助残服务。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支持性服务等工作。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同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加强社区就业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稳步开发社区超市、便利店、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岗位,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促进充分就业。 6.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推进医防融合、医养结合,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突出特色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7.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村(社区)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8.加大社区文化供给。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村(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9.加强社区体育服务。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争取到2025年,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和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持续提升,科学完整、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10.加强基层科普工作。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村(社区)活动。 11.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为目标,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深化“一村(格)一警”模式,推进警务室与村(社区)“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 12.推进法治社区建设。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提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持续加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一村(居)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13.完善社区应急服务。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村(社区)组织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作为工作点,及时向乡镇(街道)报送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况。全面完善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协理员,2023年年底前推动实现社会救助协理员村(社区)全覆盖。 15.促进共建共治共享。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
(三)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1.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社区功能发挥的要求,按常住居民的规模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入住率不到50%的,可先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委会代管。建立健全以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居民小组、楼栋长为框架的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加快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驻地、产业聚集区、城中村、新建住宅小区等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
2.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高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实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建设智能信包箱(快件箱)和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支持快递企业通过驻村(社区)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利用益农信息社、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中心)等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3.完善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资金、资源下沉,改善村(社区)基础设施,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支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保障、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支持的“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探索通过“以场地换服务”、优惠租赁等方式,鼓励驻区单位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产业。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
1.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2.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水平。 |
(四)创新社区服务机制
1.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资金、资源、项目等,由村(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特殊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并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社区居民服务需求。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实现村(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全覆盖。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2.持续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和印章使用制度机制。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要求社区承担;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属于社区居民自治的事务,要充分尊重居民委员会的自主权。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规范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以及党群服务中心、“中国社区”标识。
3.创新城市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全面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新模式。
(五)开展社区智慧服务
1.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 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依托已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
2.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推动各地依托新型智慧城市统一中枢平台,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统筹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设施等智能化改造升级。统筹利用医疗、养老等信息系统,建立一体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发展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专栏5 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
1.推进“互联网 基层治理”。把握数字化新机遇,综合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集约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 2.加强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 3.开展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
(六)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加强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建设,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范围。
2.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县(市、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培训总体计划,健全分级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千人示范培训”,市级每年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示范培训,县级每年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培训,乡级每年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全员培训。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和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在线培训平台,推动优质培训资源直达社区,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服务能力。引导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接受专业社会工作能力培训。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促进民族团结。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其从事社区服务业。
3.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2025年年底前,全市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选人聘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激励保障等各种机制,构建“进出有通道、履职有考评、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对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考试录(聘)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按规定选拔进入乡镇(街道)班子,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专栏6 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
1.开展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开展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志愿河南”信息平台,鼓励有意愿、能胜任志愿服务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村(社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3.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性补助。 4.实施社会工作强基优才工程。建设社会工作培养培训基地,举办党政干部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社会工作考试培训、社区社会工作专题培训,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牵手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完善社会工作信息系统。 |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县级政府要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2.凝聚实施合力。发挥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加大对跨部门重大事项的协调力度,研究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着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协调协商机制化常态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每年2月底前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11月底前总结当年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动态监测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市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县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