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11411000005747138B/202307-01963

  • 信息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07-20 17:05

  • 名 称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文 号 :

    许政办 [2023] 15号

  • 关 键 字 :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许政办 [2023] 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0日


    许昌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国家机构改革之后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消防工作和救援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消防条例》《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取得的新进展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着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完成“十三五”消防规划目标任务,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修订《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消防安全作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实体化运行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新调整防委会成员单位,下发《许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逐一明确民政、教育等市直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重要时间节点发送风险提示函、督办通知书,及时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二是执勤战斗能力大幅提升。按照“突出专业、提升能力”的思路,全面加强“高低大化”和地震、洪涝、雨雪冰冻等7种典型灾害事故技战术研究,推动全市组建地震、抗洪、化工等19支救援专业队。充分发挥了各类队伍联勤联动作用。“十三五”期间,圆满完成了中国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中国钧瓷文化旅游节、许昌市“两会”等多次消防安保任务。三是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治理。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逐行业、逐领域解决问题”的思路,充分运用“兵团检查、集中执法、挂牌督办、分级约谈、媒体曝光”等工作机制,组织公安、邮政、民政、文广旅、供电等部门开展系统安全排查,先后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多合一”场所、邮政快递企业、小微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四是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助推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手段,筑牢消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建以“策划、采集、编辑、发布”为主要任务的全媒体工作中心,在省、市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3个。全面打造支队级“两微一抖”新媒体矩阵,建成科普教育场馆1处,主题公园5处,宣传示范路27条。定期对消安委会成员单位、基层社区等开展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两万余人,发动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群体加入消防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广泛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提升了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第二节 面临的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与此同时伴随的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科技保障支撑较弱等短板将更加突出,消防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新旧消防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随着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快速发展,传统与非传统致灾因素持续集聚衍生,我市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数量持续上升。这些场所人流量大,内部结构复杂、功能多样、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尤其是高层建筑裙房和底部的综合体建筑,往往集商场、住宅、餐饮、娱乐、办公等于一体,给消防安全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多合一”场所遍布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差,人员意识淡薄,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屡禁不止,“小火亡人”时有发生。充电站、储能电站、充电设施等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势必带来难以防控的安全风险,出现不可预知的灾害事故。教育培训机构、午托班、酒店式公寓、月子中心等新兴业态日渐增多,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易形成监管盲区,为消防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

    消防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部分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不到位,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失,网格化消防管理存在短板和盲区,基层消防治理效能亟待提升。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违章操作、冒险蛮干、带病运营等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群众、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虽然“十三五”期间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较大改善,但不少地区消防规划修编不及时,已编制的消防规划未严格落实。消防队站、消防水源等欠账问题和城市消防站“空心化”现象仍比较突出,消防救援力量分布不均,训练保障设施缺口较大,应急物资储备仍有短板,应急调度和末端投送效率不高。市政消火栓建设“旧账”未还、又添“新账”,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问题普遍存在。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城市公共消火栓欠账10%,特别是农村区域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多数乡镇尚无消火栓或其他消防水源,成为制约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的突出问题,安全保障供给能力均等化急需改善。

    消防救援力量严重不足。我市消防救援队伍现有人员力量与实际抢险救灾工作任务还不成正比。作为补充力量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合同用工属性,工资待遇偏低,招不进、留不住,队伍生命力不强、战斗力不高。全市农村地域广大,符合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建队条件的24个乡镇,虽然大多已建成专职消防队,但装备器材配备标准低、老化现象严重,实际消防队员还不到标准要求的60%,且大部分为兼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难以形成有效战斗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层次普遍较低,在扑救处置初起火灾时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消防信息化水平较低。我市火灾防控、消防救援等信息采集、更新、管理、共享机制还不健全,基于信息化的源头监管手段匮乏、范围有限、能力不强,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水平较低。应急通信装备的集成化、轻便性和网络的抗毁性、扩展性不高,灵敏真实、快速机动的灾害现场感知网络尚未形成,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与“全灾种、大应急”的综合救援需要还有差距。

    第三节 发展的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市也面临着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新使命,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各级更加重视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消防事业发展带来更加良好的机遇。

    党的全面领导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就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研究消防工作,统筹解决重大事项,为打造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各项保障。

    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进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消防安全,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加注重简政放权和政务改革,促进由单纯政府管理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转变。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需求,将不断转化为全社会关心支持消防的自觉行动,社会消防力量将持续壮大,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带来机遇。科技创新引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伴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具备更高安全性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量涌现,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领域深度集成应用,一方面将促使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加快淘汰速度,有效降低消防安全风险;另一方面将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应急救援、遂行保障等能力,为我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许昌新一轮发展战略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了厚植土壤。当前,我市正处于战略叠加的机遇期、蓄势跃升的突破期,构建新发展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许昌被列为国家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郑许一体化的深入推进,为我市在新起点上乘势而为、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多政策红利,也为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加速推进创造了多方面有利条件和重大契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许昌实际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加快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抵御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加充足、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公共消防安全服务,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许昌,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消防救援事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群防群治、社会共治,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践行“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深化改革转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快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改革,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协同性,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推进消防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

    坚持依法精准治理。贯彻习近平法治精神,健全消防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消防安全治理网络,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因情施策、精准治理,推动城乡区域协同发展,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领域的深层次问题。普及消防知识,培树消防文化,筑牢火灾防范的人民防线。

    坚持科学高效救援。对标国家队、主力军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形势任务,建设科学高效、布局合理、专业精准的许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健全联勤联战机制,建强专业救援队伍,夯实专业人才基础,强化作战安全管控,优化专业装备配备,提高战勤保障水平,加快队伍转型升级,锻造攻坚克难的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将“智慧消防”全面融入“科技强市”和新型“智慧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将消防科技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以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加强消防科技化智能化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动消防科技自主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消防领域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深化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和服务实战、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两建立三提升”发展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许昌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两建立”即:具有中国特色、符合许昌实际的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新型消防监管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三提升”即: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充分彰显,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消防工作合力不断增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现代化消防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与消防改革相适应的完备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综合治理精准高效,公共消防设施全面加强,监管力量覆盖城乡,基层治理有效夯实,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新时代消防救援力量不断壮大。强化消防职业政策保障,消防救援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专业救援拳头力量坚强有力,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队伍建设管理更加规范,联勤联训联战更加顺畅,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稳步增长。

    ——全灾种救援能力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更加科学高效,指挥协调、实战练兵、应急通信提档升级,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输投送、实战实训设施等综合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复杂条件下的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突出。

    ——科技引领支撑能力更加凸显。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管理创新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装备研发应用取得较大突破,消防新基建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实战应用更加充分,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治理的政策机制更加完善,治理重心持续向基层下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消防安全社会风尚蔚然成风。

    第三章 健全消防治理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第一节 压实消防工作责任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许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级及下级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评、文明创建和政务督查等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主任,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通报、警示、约谈、巡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重点管理等制度,推动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基层延伸。

    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明晰工作职责,建立消防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升消防安全科技化管理水平,强化组织、人员、经费等综合保障,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严把各类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功能区选址及产业链建设的消防安全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

    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落实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和检查指引。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鼓励连锁经营企业、集团企业建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系统治理、规范管理。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消防工作在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完善落实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消防工作巡查机制,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巡查,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健全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组织。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消防安全工作,以承担消防安全工作的乡镇机构为基础建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建有乡镇专职消防队的,可合署办公),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班子成员任主任,确定一名在编人员任专职副主任。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承担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承担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建立农村(社区)消防自治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村(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内容,成立村(居)“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等志愿服务。开展农村“三夏”防火宣传和治理。

    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力量。规范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结合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探索将消防监督检查权、消防行政处罚权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继续推进消防站开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员辅助执法工作,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巡查。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融入综合网格管理服务内容,推广应用信息化工作平台,提高基层消防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网格化消防治理机制办法,充分发挥物业、巡防、保安等基层组织作用,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有效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三节 推动社会多元共治

    推行专家检查制度。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消防、电力、燃气、建筑、化工等行业领域专家库,参与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及火灾事故调查。针对规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问题,聘请智库机构、相关行业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制定综合治理意见。

    拓展专业消防力量。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人员执业标准等配套制度,加大社会消防服务供给,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社会单位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培育引导消防协会、消防社团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自律管理。

    鼓励社会参与治理。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事故预防等作用。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健全受理、查处、反馈、奖励等机制,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第四节 加强精准高效治理

    强化评估预警管理。加强城市、行业领域、区域消防安全状况评估,结合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行业标准化管理、社区精细化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防范论证,提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灾害链综合监测和风险识别预警能力。加强风险治理决策研究,定期研判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

    提升智能防控水平。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基层综治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加强火灾成因机理分析,建立火灾风险智能感知与监测预警网络,深度挖掘分析火灾数据、警情数据和相关区域、行业信息,建设市县一体化火灾预测预警平台,实现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

    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储物流、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针对沿街门店、居民住宅区等消防安全普遍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

    加强重大隐患督办。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中村”、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制定并组织实施整治工作规划,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强化乡村消防治理。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总体规划,加强乡村消防力量、消防设施建设,规范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及时研判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新发展方式、新休闲方式、新经营业态的消防安全风险,完善农村消防治理体制机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广大乡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第四章 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第一节 加强消防法治保障

    健全消防法规规章体系。制定中长期消防立法规划,出台发布《许昌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晰消防责任、创新消防治理、强化应急救援,适应新时代消防改革发展需要。突出地域特点和消防工作实际,推动出台队伍建设、火灾防控、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规定,解决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问题。协调立法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将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要求融入相关立法内容。

    强化消防技术标准支撑。推动成立市消防标准化组织,全面加强消防领域标准化工作。坚持满足急需、有序推进、管用适用的原则,聚焦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和社会需求,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站建设、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等一批先进性、创新性的地方消防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健全有标可依、依标促效的消防标准规范体系,为社会化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标准支撑。鼓励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团体、企业消防标准。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检查评估实施效果。全面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限制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行消防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快“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便民利企措施,全面推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寄送达等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二节 创新消防监管模式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抽查内容、比例、频次和方式等,定期公布监督抽查计划,按计划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建立综合分析研判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对象实施分类监管,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

    规范消防安全重点监管。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风险,适时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及时发布消防安全预警提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健全完善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调度指挥、精准研判、前置布防等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重大消防安保工作。

    健全消防安全信用监管。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将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纳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对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终止惩戒措施。

    实行“互联网 监管”。依托省“互联网 监管”系统,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实现数据互通。融入“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政务系统共享有关部门的证照、许可等信息。分级设立火灾分析数据库,及时预警评估消防安全风险。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实施消防安全远程监督,利用信息技术装备实施移动执法、线上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强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出台火灾调查处理规定,完善火灾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消防救援机构火灾调查处理综合协调职能,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健全落实延伸调查、火灾案例复盘制度,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强化管理、完善标准、堵塞漏洞汲取火灾教训,强化调查结果运用。落实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建立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强化火灾调查与刑事案件侦办的衔接机制,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涉火刑事案件办理力度。

    第三节 增强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实现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每学期开展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课,组织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有条件的设立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各级党校、人社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培训内容。各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和人员按照职工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组织消防培训。完善消防安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保安队员,及消防控制室操作员、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消防培训。将消防宣传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积极推进“互联网 消防教育”,提升教育分众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加强公众消防科普宣传。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顺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发挥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作用,建强各级主流媒体宣传阵地,融入各类媒体平台,壮大消防新媒体矩阵,强化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在火车站、大型广场、大型商市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村镇、社区等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标语橱窗,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形成覆盖城乡的宣传阵地。发挥志愿者在服务基层群众中的优势作用,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年底,全市建成1个省级、2个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成10个消防主题公园;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3万人。

    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健全完善消防重大题材影视文化作品立项备案、内容审查、政策激励等机制,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深入挖掘新时代消防故事,开展“火焰蓝”消防文化课题研究和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探索“商业 消防宣传”模式,创作富有时代感的消防影视、曲艺、文学、书画、摄影等文化作品。策划制作针对性强的宣传挂图、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和微电影等消防文化产品,并组织开展评选、发布等活动。组织119消防奖评选表彰,积极培育崇尚消防公益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消防空间布局。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消防水源、消防站、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应急物资储备库、消防科普教育场馆等纳入消防专项规划,有效保障规划实施。到2025年,市、县、重点镇、产业集聚区全部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编制镇全部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消防队站用地布局、消防供水建设等要求。

    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加强城镇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建设,县级城市建成区按照“1 1 N”的目标,推进建成1个一级普通消防站、1个二级普通消防站和若干个小型消防站,完善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等新型城市建成区消防站建设,加密小型消防站布局,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站点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缩短灭火和应急救援响应时间。推动全国重点镇、经济发达乡镇及有实际需求的乡镇在消防站建设上提档升格,并纳入县级政府保障体系和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体系。“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消防站(包括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在城市建成区和乡镇建设的消防站)9个,总数达到35个。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平台等消防市政水源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有条件的火灾高危区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密集区建设消防水鹤;无市政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依托辖区内天然水源和社会单位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或建设消防水池,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消防供水源全覆盖。健全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建设、维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创新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市政消火栓位置、压力、力量等信息动态监测。推动各地在乡村振兴、村庄整治和小城镇、连片村寨改造及拆村并城等工作中,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1800个、总数达到6500个。

    第五章 深化消防体制改革,推动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

    第一节 健全组织管理体制

    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深化许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改革,全面实现转型升级,努力建设一支符合许昌实际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化党的领导组织架构,落实党对消防救援队伍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专门管理办法,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机制,探索畅通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各级党政干部的交流渠道,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挂职范围。积极争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编制,实现队伍编制员额稳步增长,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综合救援任务相匹配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第二节 提升正规化建设水平

    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理想信念、职业使命和光荣传统教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按纲建队,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消防救援队伍。坚持纪律部队建设标准,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始终保持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队伍正规化达标创建规划,推动政治工作、灭火救援、监督执法等各领域全面发展,锤炼消防指战员法治思维、战斗精神和职业素养,提高打赢制胜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套符合许昌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正规化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教育模式。

    第三节 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队”战略,改革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高精尖”创新人才的选拔使用,建设许昌消防领军人才方阵。加强优秀年轻人才的选拔使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开辟一条支持年轻人才成长的特殊渠道,培育一批高素质中青年人才。加强消防智库建设,建立特聘专家库、返聘专家库,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智囊”服务及辅助决策提供支撑。分级分类开展指战员全员培训,保证每名干部定期接受教育培训;突出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指战员参加学历教育及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消防训练基地作用,建立紧贴实战的专业培训体系,实施指战员等级资质评定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支持消防救援专业人才建设,将消防救援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落实相应待遇。

    第四节 完善消防职业保障政策

    立足消防救援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职业特点,结合我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际,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及尊崇消防救援职业的荣誉体系。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救援队伍在家属就业、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景区游览等方面社会优待政策,完善消防救援指战员在工资待遇、伤亡抚恤、住房保障、退休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政策,发放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保障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足额保障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制度,将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中,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保障标准。对因公伤亡的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提请当地政府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残、评烈。

    第六章 聚焦全灾种救援使命,提升队伍攻坚打赢能力

    第一节 打造综合救援拳头力量

    优化高层、地下、化工、综合体等火灾扑救专业队的力量编成,建强地震、水域、山岳(高空)等特种灾害救援队,建成不少于60人的地震轻型救援队,结合实际发展航空消防救援力量。推进搜救犬队伍的建设,组织搜救犬及训导员参加年度复训并通过考核。支队每年至少分别组织2次抗洪抢险、地震救援、山岳(高空)救援等特种灾害救援演练,支队级专业队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合成训练。舟艇驾驶员、绳索救援员、潜水员等重点岗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第二节 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统筹加强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建设。非战时作为消防救援队伍的储备补充力量,战时作为机动力量使用,按照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在城市中心城区、新建城区的专职消防力量建设,填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空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训练设施,加强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推动在城市消防站保护范围之外的乡镇(街道)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企业依法落实建设专职消防队伍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城镇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行政村及较大的自然村成立以村委、村组负责人、志愿者为主体的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规范引导、支持发展社会专业救援队伍,强化联勤联训联战。鼓励单位、个人对消防事业捐助,开展消防救助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0人,新增各类志愿消防队1000支。

    第三节 提升实战实训效能

    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多种形式救援力量共训共练和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实施精训普训工程,创新训练理念,优化训练模式,实行等级达标。推行体技能分级考评与技术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分灾种、分岗位、分层级的专业能力培育考评体系和指挥能力考评等级制度。完善提升综合性消防训练基地。围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灭火救援和巨灾大难等特种灾害救援,分级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切实提升灾害事故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运用统一的灭火救援预案管理平台,预置历史灾情处置数据和行动方案库,实现指挥科学化、高效化。

    第四节 构建统一指挥调度体系

    依托消防救援队伍调度指挥体系,建设重特大灾害消防救援现场指挥部,加强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授权实施分级指挥、专业指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统筹协调、队伍专业指挥的指挥模式,确保指挥体系高效顺畅。实体运行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制定联勤联动规则、前方指挥部工作导则,细化行业部门、救援力量职责,规范相关研判机制启动程序,建立健全日常定期、临灾滚动、灾中即时、灾后综合会商制度。升级市、县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以119接处警和智能指挥系统为基础的调度指挥平台,将乡镇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和社会救援力量统一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接入应急、公安、气象、水利、地震、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的系统平台数据,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部门协同的调度指挥网络,为救援行动提供信息支撑。

    第七章 加强物资装备建设,完善现代化综合保障体系

    第一节 推动救援装备提质升级

    着眼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特别是巨灾大难救援需要,强化装备建设规划论证,加强先进高效装备车辆建设,构建“适应灾种、品类齐全、功能完备、高效集成”的现代化消防救援装备体系。配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通用装备,配强地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典型灾害事故处置装备,补齐应对泥石流、台风、洪涝、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处置装备。提升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提高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的应急救援攻坚能力。加大对高风险区域和欠发达地区装备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训练装备配备。

    第二节 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

    分级建立实体运转、高效遂行的战勤保障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及装备设施物资,提升“全任务、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实行消防救援队伍前方指挥部统筹负责制,将战勤保障融入应急救援指挥链条,优化战勤保障指挥流程。完善遂行保障机制,实行主要方面伴随保障、医疗生活定点保障、受损装备接替保障措施。强化巨灾大难战勤保障能力评估,科学编制战勤保障预案,建立跨部门合作、跨区域协同的社会联动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日常训练演练、资源统筹,逐步形成体系完善、指挥畅通、物资充足、保障有力的战勤保障体系。

    第三节 提升应急物资储运能力

    聚焦实战需要,强化物资储备。积极融入当地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实施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纲要。加大装备物资实物储备,建设市、县两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科学制定储备标准,优化储备结构,合理扩大各级、各类装备物资的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完善社会联勤、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统筹运用紧急生产供应、收储轮换、调拨调用等方式,拓宽物资供应渠道。强化运力保障,配备装备物资模块箱、自卸底盘、装卸工具及大型运兵车辆,综合利用铁路、公路及大型物流等社会物流力量,提高人员物资快速投送能力。

    第四节 提升战时通信保障水平

    优化消防通信装备结构和布局,按照智能化、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标准,完成关键通信装备升级迭代,着力构建快速高效、全网融合的装备体系,有效破解高层、地下、超大综合体等地方的通信难题。依托支队级应急通信保障队,开展特种灾害应急通信专业队建设,积极探索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测试应用,配备先进适用的通信装备,补齐地震、洪涝、森林火灾、雨雪冰冻等灾害救援应急通信保障短板。深化应急通信岗位培训,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通信保障人才。进一步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编成,细化战法规则,健全纵向贯通机制,丰富横向联动资源,实现多部门、跨地区、多领域“一键响应”。

    第八章 全面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激发消防科技创新活力

    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中,加快消防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研组织管理方式,优化科技评价与创新激励体系。创新政产学研用多主体协同建设模式,鼓励科研院所、高校、高新技术企业与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战略合作,加大消防系统治理、标准管理、智能防范、安全评估等研究,提升消防技术研发“软实力”。逐步建设许昌市火灾技术中心,培养高科技人才队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消防科技创新,加强新理论、新技术在消防领域的应用,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重点研发无人化、智能化、模块化高精尖消防装备,推动灾害事故救援主战装备高端化、高精尖装备国产化。健全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推动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

    第二节 高标准推动消防新基建

    将新型“智慧消防”纳入新型智慧城市整体布局。鼓励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技术与消防工作的融合应用,建设应用广泛、科学高效、安全稳定的新型“智慧消防”重点工程。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数据库。分级建成城市火灾监测综合预警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全面规划升级消防信息网络结构,建设智能运维保障平台,分级建设运维中心,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业务系统具备更强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韧性,保障业务稳定运行。

    第三节 推进消防信息化深度应用

    充分运用新科技、新手段,推动消防信息化开发应用向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按照统分有序、条块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消防信息化应用总体架构,确保纵向贯通、横向兼容。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将消防信息资源统一纳入消防“一张图”,实现警情快速响应、精准调度、科学处置。建立装备信息采购平台和战勤保障信息物联网数据库,构建上下一体、左右衔接、融合共享的战勤保障大数据中心。加快智能化执法装备配备,用新技术赋能执法监管。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建立实施本规划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各项任务。适时研究制定推进措施,从政策、保障上给予全面支持,指导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好消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二节 强化衔接保障

    要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各项规划“一张图”,充分保障消防用地,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筹、政策配套。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资金保障。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地方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进展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附件:

    1.全市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编修任务清单

    2.全市老旧消防站升级改造清单

    3.全市消防站规划建设清单

    4.基础训练设施建设改造清单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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