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 索 引 号 :

    41802659-0/202308-00266

  • 信息分类:

    区域规划

  • 发布机构:

    东城区管委会

  • 生成日期:

    2023-08-02 16:04

  • 名 称 :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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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7月20日,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规委会主任史根治主持召开会议,市长、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涛,市委秘书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李海峰,副市长、市委规委会副主任杨朝晖,市政协副主席、市委规委会副主任马浩,市委副秘书长杨喜照,市人大城建工委主任齐二红,市政府副秘书长乔晓光等30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本次提交的6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2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2项,市政规划类1项,工作意见类1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郑州至南阳高速(许昌段)

    该项目起于长葛市与新郑市市界处,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向南经长葛市西、许昌市西,止于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西北,接盐洛高速,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约25.652公里,其中长葛市长约17.959公里,建安区长约7.693公里,共规划枢纽互通2座,服务型互通3座,服务区1处,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1处。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1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市交通局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维护好群众利益,协助属地政府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二)东城区D7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清风路以东,忠武路以西,英才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02811平方米(154.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92232平方米(138.3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高层为主,容积率<2.5,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0车位/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车位/户。

    规划地块按照5分钟生活圈配套相关设施,设施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方米/千人,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面积不超过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的8%。规划地块内规划垃圾分拣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地块北侧10米道路需按许昌市职教园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并对外开放,作为学校和规划地块的疏散通道共同使用。沿忠武路,公交车停靠站处禁止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在下一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建筑形式、风格及色彩宜与职教园区相协调,整体形成北低南高的建筑形态;规划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处须规划充电设施。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1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要结合周边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论证地块用地性质,同时加快推进收储出让工作,推动项目实施。

    (三)隆昌路以南、周寨路以东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隆昌路以南,周寨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2153平方米(33.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8896平方米(28.3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建筑限高>8米,建筑系数>40%,容积率>1.0,绿地率≤20%,税收≥20万元/亩,投资强度≥4200万元/公顷,机动车停车位≥0.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即规划地块不超过1107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工业用地内不得建设成片绿化用地,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 或“庭院式企业”。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规划地块内的建筑形式及风格等宜与《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协调。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四)瑞轩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建安大道以南,许州路以西,福田街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7366平方米(86.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48324 平方米(72.5亩),规划计容建筑面积120082平方米,容积率2.48,建筑密度21.93%,绿地率35.8%,规划机动车停车位93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44 个。

    项目整体采用南低北高,西低东高布局。共设置三个出入口,在南侧福田街上设置小区主入口,在西侧街坊路上设置小区次入口,在东侧许州路上设置应急出入口(暂做人行出入口,待西侧街坊路修通后仅作应急出入口使用)。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宽度均不小于4米,满足消防要求。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五)春江尚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劳动北路以东,清潩河以西,尚集街以南,规划道路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0386平方米(90.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5506平方米(83.3亩),规划地上建筑面积160685平方米,容积率2.89,建筑密度23.8%,绿地率35.2%,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28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923个。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建安区政府要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群众满意。

    (六)关于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有关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编制完成并报省政府待审批,为落实传导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推动中心城区高质量发展,本着优化程序,提升效率的原则,就已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有关工作制定该意见:

    1.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土地未出让,用地性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原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再继续沿用,应依据《许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重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审批。

    2.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土地未出让,用地性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但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不符合最新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的,原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再继续沿用,应依据新的要求重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审批。

    3.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土地未出让,用地性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但涉及居住区配套设施配建指标等不符合相关部门最新要求的,原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继续沿用,并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对相关指标按新要求予以修改,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

    4.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批准、土地已出让但未开工建设,用地性质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一致的,在充分征求土地使用权人、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一事一议”组织专题论证评估并提出具体意见,上报市政府审定。

    5.土地已出让且开工建设的,原则上不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0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工作意见。会议要求,要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方案不得随意更改、违规变更;对确需修改的,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集体决策、提高效率,让规划更好地引领城市发展。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在先行试验区这个大局中主动作为、谋划发展,把精力集中到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上,探索更多“许昌经验”、创造更多“许昌模式”。一是要扩大有效投资。投资是助推经济转型、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抓手,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完善扩大投资机制,拓展有效投资空间,充分挖掘投资增长点,拉动经济增长、提振发展信心。二是要坚持“项目为王”。各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吃透“上情”、摸清“下情”,统筹考虑“人、地、钱”等因素,抓实抓好项目谋划、招引、建设,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实事求是入库纳统。三是要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等。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攻坚,全力推进学校建设,不断增加学位供给,深化集团化办学,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探索医疗集团化运行管理,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抓好城市内涝防范,及时排查整治防汛安全隐患,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项目形成更多投资额和实物工作量,让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三)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各区政府(管委会)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问题楼盘、拆迁未安置等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切实盘活存量,同时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对已开展的拆迁工作,要抓紧时间,克服困难,完成土地清表;对尚未开展拆迁的,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并积极探索村民自主拆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今后的拆迁安置工作中,要取消集中安置房规划,改为货币化安置;对规划已审批的集中安置房,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交付使用,筑牢群众安居梦。

    (四)加快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提升停车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切实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开展违停治理、严格执法管理,督促群众自觉守法、规范停车。新批规划方案中要足额配建停车位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顺应城市发展趋势,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五)持续做好办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新闻媒体要持续加强“中心城区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办理房产证。同时,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对无房产证出租房屋、房屋租金未交税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督促群众自觉办证、主动缴税。

    (六)加强规划执法。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在规划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主动作为,积极监管,保证城市绿化带的完整性,所有规划建设必须在城市绿化带内侧进行,要严厉打击毁坏绿化树木的行为,形成绿荫成片、绿树隐映、“有商不见商”的城市沿街绿化风貌。

    与会人员:

    史根治 刘 涛 李海峰 杨朝晖 马 浩 杨喜照

    齐二红 乔晓光 张保化 田秋琴 李 淼 高 雁

    冉高垒 程东升 宋占华 屈军兆 刘 庆 冀 伟

    张淑芹 杨春香 郑永辉 张军旺 苏凯强 李绍英

    张建军 炊丽敏 李 洁 杨宏善 张挪威 李积会

    列席人员:

    李铁锋 王冠秀 于志华 王忠强 陈 伟 张振辉

    徐志敏 马丽红 段巍巍 吴 楠 王继红 苏晓蓓

    寇 永 赵朝军 赵军鹏 韩岩修 黄俊华 晏清峰

    贾倩倩 宋涵冰

    附件: 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二〇二三年第三次会议项目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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