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

    11411000005747138B/202310-93598

  •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许昌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10-26 15:06

  • 名 称 :

    《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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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修订后的《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经过

    今年9月份,河南省政府对2019年印发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豫政办〔2023〕52号),要求各地市同步对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为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新修订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对现行的《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征求部门和县(市、区)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形成《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审定后,于2023年10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以许政办〔2023〕23号文件印发实施。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等。

    三、主要内容

    对比2019年版《应急预案》,此次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对预警启动解除条件、应急响应总体要求、减排清单编制、应急响应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了监督问责和应急保障相关内容。

    (一)调整预警分级标准。将黄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标准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

    (二)完善响应总体要求。一是加强减排清单管理。建立减排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将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清单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明确民生保障项目管控要求。严格审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我市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在落实环保要求前提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三是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详细规定了启动应急响应后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需执行的具体管控措施。

    (三)压实应急处置责任。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细化明确了相关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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