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401-93627

  • 信息分类:

    市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

    许昌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 发文字号:

    许政〔2024〕 2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25日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 键 字:

    综合政务

  •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许政〔2024〕 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期间,涌现出一批质量管理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质量标杆。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各行各业创新质量管理模式,提升经营绩效水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张过滤设备有限公司、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德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业“2023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奖”,各奖励20万元;授予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许继变压器有限公司、宝润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湖波灵威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恒利来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心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许绝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帷幄电气有限公司10家企业“2023年度许昌市市长质量提名奖”,各奖励5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质取胜,不断追求卓越,持续探索创新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努力在新起点上展现新作为、再攀新高峰。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打造质量发展新优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位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全方位开展质量提升,注重典型培育和示范带动,以质量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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