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403-93639

  • 信息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发文机关:

    许昌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24〕 2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9日

  • 有 效 性:

    有效

  • 关 键 字:

    其他

  •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许政办〔2024〕 2号

    各县 ( 市、区 ) 人民政府 ,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城区管委会 ,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许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 , 现 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 ,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 贯彻新发展理念 , 创新立法体制机制 , 坚持有效管用的目标导向 , 灵活运用“小切 口”“小快灵”式立法解决突出问题 , 进一步充分发挥立法的引 领和推动作用 , 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提升立法质效。各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省“1543”立法 工作机制有关要求 , 秉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 ,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严格遵守地方立法权限和程序 , 做好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沟通协调等工作 , 科学设计制度 , 突出地方特色 , 将提升立法质效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着力点 ,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 确保政府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 , 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需求。

    三、按时完成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 , 高度重视 , 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 选好工作人员 , 配强工作班子 , 明确责任分工 , 真正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 , 按时保质完成立法任务。对列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 , 相关起草单位要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 确保规章草案的起草质量。对列入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的 , 相关起草单位要制定调研方案 , 开展调研活动 , 形成调研报告。市司法局要统筹推进立法计划整体实施工作 , 加强监督协调 , 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落实情况 , 督促有关单位扎实开展所承担的立法工作。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 : 许昌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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