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 索 引 号:

    11411000005747138B/202402-93630

  • 信息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许昌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名 称:

    《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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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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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市政府科学高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起草背景

    2023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国务院工作规则》,该《工作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对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于2023年1月出台。我市现行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于2020年印发实施,部分规定与《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要求、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亟需修订完善。

    二、制定过程

    市政府办公室在认真学习《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近年来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对原《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讨论修改,充分征求了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工作规则》。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工作规则》共8章46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依据等内容。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明确了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责。

    第三章 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

    第四章 监督制度。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监察机关、法院、审计、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第五章 会议制度。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需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建立学习会议制度。

    第六章 公文处理。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发的各类公文和各县(市、区)、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的流程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章 工作落实。提出自觉对标对表,健全督查落实工作制度,优化完善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月讲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第八章 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提出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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