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科〔2007〕51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农字[2007]66号)、河南省《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农〔2007〕16号)精神和《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科[2007]33号)的要求,现启动第一批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乡镇(试点)申报工作,科技示范县(市)区申报工作另行通知。请你们抓紧组织,推荐出代表性强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请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二)各县(市)区可申报1个示范村(试点)和1个示范乡镇(试点),已经申报国家、省级试点的村镇,不再申报市级试点。
(三)科技示范乡(镇)、村所在县须完成2006年农村信息化安装任务。
(四)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和本地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实施方案于2007年8月24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 格式)。
四、联系方式联 系 人:贺军钊
联系电话:0371-67180457
电子信箱:kjjncc05@163.com 附件:1.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
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 二○○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