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报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抓住创业板即将推出的机遇,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步伐,拟确定一批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报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主要目的    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环节,在深圳设立创业板方案已于今年8月22日获得国务院批准,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条件、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等将于近期陆续公布。本次报送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主要是为下一步筛选重点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做好基础工作,同时也为我市创业板上市培训做准备。二、入选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可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二)企业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三)企业2005年、2006年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累计不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2006年底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两千万元;200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接通知后,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条件认真筛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郑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地址在市政府一楼132房间。(同时附上每个上报企业的情况说明,并报电子文档)。(二)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2日    联系人:辛喜波  67175158   xxb671751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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