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有关规定,按省科技厅统一部署,决定对工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和评估的范围

     (一)中期评估的范围:2007年立项的工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二)验收的范围:2007年应完成的工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2005、2006年立项的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对于进行中期评估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业领域)中期进展评估报告。(中期进展评估报告见附件1)

      (二)、对于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业领域)验收审批书并撰写验收总结报告。(验收审批书和验收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2和附件3)

      (三)、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四)、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相应表格并撰写相应总结报告,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并于2008年5月7日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 系 人:冯新

联系电话:67185359

电子信箱:kjjgxc@sina.com  kjjgxc@126.com

附件1:中期评估表
      2、验收审批书
      3、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4、郑州市成果转化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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