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高办通知(豫工高办[2008]4号文)要求,市高新办决定组织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 1、立足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实际,筛选推荐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对我市经济乃至全省经济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2、项目产品属于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具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电子信息、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类项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的重大项目等。具有自主创新技术的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并己经获得银行贷款。 4、技术成熟、具备产业化条件,能在短期内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二、项目材料要求1、河南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有关材料:(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拟文;(2)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部门审核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3)环保证明;(4)银行信用等级证书;(5)需要许可证的产品须附生产许可证的文件;(6)市级以上银行对项目贷款合同;(7)有关技术证明文件,如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须提供原件。4、以上项目材料一式五份,要求书籍式装订。各县(市)、区科技局应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将审核过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申报项目清单于11月20日前报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kjjgxc@sina.com。联 系 人:周 伟联系电话:0371--67185359电子信箱:kjjgxc@sina.com附件:
1、河南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2、可研报告编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