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申报省200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河南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原《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过的原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符合《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 申报材料内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等有关申报材料应使用网上公布的最新版本填报工具填写后正式打印,正式打印的材料应具有完整的条形码,每页材料上应具有随机号和页码,书面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3.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2007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6.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上应加盖企业公章);
    7.若申报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过年审,不需再重新出具审计报告,需报送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8.若申报企业选择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不在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之内,需同时报送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证明材料以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未达到《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专项审计报告不予认可。
    (二)编制要求
    1.申报企业应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准备其它材料。
    2.申报材料应按照本通知第三条一款"申报材料内容"中所要求的材料顺序进行装订,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申报材料首页附上总目录。申报材料按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以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下载填报工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下载填报工具,并在网上进行注册,获取申报号并导入填报工具后进行填写(请填写前务必从该网上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使用手册企业版阅读)。
    (三)提交材料。企业使用填报工具填写后,按照要求于11月10日-20日之间将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网上提交。装订好的书面材料(一式六份)于11月14日下午17:30前提交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请下载并填写本通知附件2、附件3表格,与书面材料一同提交,或发送至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

  以上内容为河南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申报要求以该批次工作的正式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冯新电话:67185359E-mail:kjjgxc@sina.com    kjjgxc@126.com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二楼办事大厅高新处 附件: 1、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2、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情况表3、 申报单位联系方式表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6、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二00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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