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培育企业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郑州市2008年启动了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为进一步推动该计划的深入实施,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活动,经研究,决定对创新主体培育计划企业进行资金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 列入郑州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的企业。二、资助条件 申报创新主体培育计划08年科技经费资助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其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上一年度用于研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 2、企业申请资助的项目系近两年研发的新产品项目,通过科技成果评价,获得了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实施了成果转化。 3、企业申请资助的项目符合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已实现了产业化,产品累计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4、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2006年以来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在30%以上。三、申报材料 对符合条件,申请08年科技经费资助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郑州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08科技经费资助申请书; 2、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批复文件 3、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文件及证书; 4、企业200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08年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及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证书、行业准入证书等); 6、其它证明材料。五、申报程序 申报郑州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08科技经费资助项目的企业,经县(市)、区科技局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六、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应对照资助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申报。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08年11月17日前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报申请书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朱永军联系电话:67185359电子信箱:kjjgxc@sina.com; kjjgxc@126.com 附件:郑州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科技经费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申报郑州市科技创新主体培育计划科技经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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